美国联邦雇员有哪点比得上我国公务员?为了精简美国联邦政府规模,马斯克领导的政府效率部向两百万联邦雇员发送劝退邮件。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只为领取八个月薪酬福利,竟有四万余人接受“买断”自愿辞职,实在是匪夷所思!



美国联邦雇员通常都是我们所理解的“公务员”,再不济也算瓷饭碗,如此裁撤也太过随意了。

试着想想,假如在我国也推行类似政策,会是什么结果?



别说补发8个月工资,就是补发3年工资都不可能让爱岗敬业的公仆们撒手。

单从发展前景、职业保障、福利待遇等方面来讲,相比美国,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绝对是更胜一筹。



个人观点,不接受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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