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的“破门亮灯” 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网络热议,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该街道随后发布的致歉信,虽展现出了一定的诚恳态度,愿意接受处理与批评,但这一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入反思,尤其是关乎地方管理能力方面存在的种种隐患。



从“破门亮灯” 事件本身来看,仅仅因为工作方法失当,便引发了如此大的舆情风波,这绝非偶然。表面上是沟通不畅、产生误会,然而深挖下去,实质是思想、方法以及服务意识等多方面的弊病在作祟。

急于求成的思想,让工作人员只着眼于工作任务的快速完成,而忽视了过程中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忽略了群众的感受和权益。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体现出缺乏科学、人性化的工作策略,没有考虑到不同群众的实际情况,“一刀切” 式地去推进所谓的工作,最终只能是激化矛盾,破坏和谐的干群关系。

而服务意识淡薄,从根源上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没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是为群众服务,而不是去强制要求群众配合自己的工作思路。





事实上,这样对人民群众缺乏敬畏之心的现象在诸多地方事务中屡见不鲜。在某些城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部分地区为了追求所谓的统一美观,强行要求居民拆除自家安装的防盗网。

这些防盗网是居民出于安全考虑,花费不少资金安装的,而且有的防盗网已经使用多年,并没有出现任何影响小区环境或者安全的问题。

然而,相关部门却没有和居民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只是下达一纸通知,限定时间必须拆除,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

居民们的合理诉求,诸如担心拆除后家中安全隐患增加、老人小孩的安全如何保障等,都被忽视,这无疑是对群众权益的不尊重,是缺乏敬畏之心的体现。

还有一些地方在推行环保政策时,出现了极端的做法。像个别农村地区为了达到空气质量检测标准,禁止村民在传统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甚至禁止村民烧柴做饭取暖。

要知道,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传统习俗,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浓浓的节日氛围,而烧柴做饭取暖在一些偏远农村也是长久以来的生活方式,并且村民们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并不会对环境造成多大破坏。

但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这些民俗文化和村民的实际生活需求,只是生硬地禁止,全然不顾村民们的感受,这同样反映出在工作中对人民群众缺乏敬畏之心,将政策执行变成了对群众生活的“粗暴干涉”。

某些城市为了打造整洁有序的街道形象,城管部门对街边小摊贩采取“赶尽杀绝” 的态度。那些小摊贩很多都是生活困难的群体,靠着摆摊售卖一些小商品、小吃来维持生计。

他们或许只是在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角落经营,可城管部门却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取缔,没有给他们提供合理的疏导安置方案,也没有倾听他们的难处,只是一味地驱赶,导致小摊贩们的生活陷入困境。

这样的情况在其他地方并非个例,不少地方有关部门在开展各类工作时,常常陷入类似的误区。

习惯“一刀切” 的背后,其实就是对人民群众缺乏敬畏之心。他们将自身的行政指令、工作安排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认为群众就应该无条件服从,全然不顾这些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契合群众的切身利益。

这种缺乏敬畏的表现,首先损害的便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如同“破门亮灯” 事件中,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乱,私人空间遭到侵犯,安全感和归属感大打折扣。

群众的家本应是最安稳的港湾,却因为不合理的工作执行变得“风雨飘摇”,这无疑是对群众权益的严重践踏。

再者,对地方管理能力来说,这种缺乏敬畏之心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政府部门本应是群众依靠和信任的对象,是为群众解决问题、保障生活的“守护者”。

然而,一旦出现这种不顾群众意愿、强行推进工作的情况,群众内心对政府的信任就会逐渐瓦解。每一次类似事件的发生,都是在给政府公信力这座大厦“抽砖卸瓦”,长此以往,群众在面对政府后续的工作安排时,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不愿配合,这无疑会给地方治理和各项政策的推行带来极大的阻碍。

从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而言,缺乏对群众的敬畏之心,容易滋生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

群众的声音如果长期被忽视,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那积攒起来的怨气就可能在某个节点爆发,引发群体性的负面事件,破坏整个社会的和谐氛围,影响地区的稳定发展。

一个地方只有在群众安居乐业、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良性循环中,才能实现长治久安、蓬勃发展,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政府部门要真正敬畏群众、尊重群众。

那么,该如何规范和约束这类行为,切实提升地方管理能力呢?

其一,要强化思想教育,让每一位公职人员深刻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通过定期的培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重温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敬畏群众、尊重群众权益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思想深处,从源头上纠正错误的权力观和工作观。

其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决策流程。在制定各项政策和开展工作前,充分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对于可能影响群众生活的工作,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制定多种应对预案,避免出现“拍脑袋” 决策、“一刀切” 执行的情况。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以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处在阳光之下,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偏失。

其三,建立有效的反馈和沟通渠道。当出现问题或者矛盾时,能够迅速与群众进行沟通,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及时调整工作方法,而不是一味地强硬推行。要让群众感受到自己的声音是被重视的,自己的权益是有保障的,从而营造良好的干群互动氛围。

“破门亮灯” 事件是一记警钟,它提醒着所有地方管理部门,道歉只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态度,更重要的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对群众缺乏敬畏之心的现状,切实提升管理能力,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去服务群众,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尴尬与失误再次发生,才能构建起和谐稳定、蓬勃发展的地方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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