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入户

作为云南省会城市,昆明市有860万各族群众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其中少数民族户籍人口超100万人。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事关全市各族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

近年来,昆明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为目的,全面培塑“团结花开幸福春城”品牌,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树牢“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进“五个认同”,为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民族自治添活力

携手共进促团结

昆明市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

建立健全民族政策法规动态评估和清理制度,对17件涉民族工作法规开展评估,评估清理完成率达100%。指导石林、禄劝、寻甸3个自治县修订自治条例,及时调整修订在实践中执行效果不好的民族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条文内容,切实做到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好地发挥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促进地方发展的作用。

坚持依法治理,打牢民族团结法治基础。制定与民族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2件,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3件、单行条例4件。全省首部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出台,为该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法治监督,保障各族群众依法平等行使政治、经济、社会等权利和义务,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推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议》,从制度层面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保障,让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动昆明市构建起更加系统、科学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强大正能量。

法治保障筑基石

公平正义固团结

印发《昆明市民族宗教系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民族宗教系统普法工作制度,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利用传统节假日、“3·15”“4·15”“12·4”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农村法律大讲堂”等普法宣传活动,并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普法等方式,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让法律知识厚植民族团结土壤。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877个,实现市、县、乡、村4级实体平台100%覆盖,乡村法治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配备使用全覆盖,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率达87%,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在全省首家组建宗教事务法律专家咨询服务团队,依托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现有的少数民族律师资源成立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在五华区西翥街道,汉族、苗族、彝族、白族等群众世居于此。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派出律师担任该辖区少数民族聚居地4个社区的法律顾问。推行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一脱贫项目一个法律服务团队、一月一次化解矛盾纠纷、一季度一次法律宣传,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主导内容的工作措施,积极增进民生福祉,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多元共治汇合力

共建共享促和谐

将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和网格化管理,探索“积分制”管理新方法,印发《关于完善提升全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现有五级网格体系基础上,统一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确保全域覆盖、不重不漏、切实加快推进“多网合一、全域覆盖”、构建社会治理“一张网”。昆明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德茂井村组织成立“阿妈议事会”,村民推选出德高望重、大家都认可的一位女性作为当家人(即阿妈),其余皆为“阿妈议事会”会员。村情民意、环境卫生、道德家风、社会文明、产业发展等大事在阿妈的你一言我一语中确定方向,达成一致,让群众的身边事先在“家门口”解决。目前,昆明市所有村(社区)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议事协商载体,积极探索出“阳光议事会”“院坝议事会”“乡村夜话”等协商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参与社区管理、民主协商,打造多元主体、多元协商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积极探索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方式,昆明市建成市、县、乡三级156个“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雨花派出所“哨兵工作法”、金沙社区“老王调解室”、石林县法院“阿诗玛调解室”“高玛饶调解室”等在真情化解矛盾纠纷、用法律维护民族团结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边疆善治固根基

繁荣发展聚同心

昆明市是全国唯一一个拥有边境线和边境口岸的省会城市,承担着守疆卫土、兴边固防的责任。

以实干担当维护国门安全与法治正义,建立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市、县、乡、村4级同步监管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自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磨憨检察室成立以来,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5件222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率达90%。自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人民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磨憨地区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及毒品犯罪案件30余件,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90件、结案184件,结案率96.84%;成功调解法庭成立后首例知识产权案件,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首例涉外籍人员纠纷。有效推动边疆多民族地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托管磨憨后,昆明市设立边防委及其办公室,成立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建立“十户联防”邻里守望机制,构建党委领导下的边境基层治理体系和工作格局。从市级抽调公职人员派驻磨憨边境联防所,联动青年护村队、巾帼护村队等力量,打造“村村是堡垒、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守边钢铁长城。

石榴花开,同心铸梦。昆明市不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持续完善民族事务政策法规体系,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报全媒体通讯员杨昆王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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