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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当“服务区”异化为“风险区”,修补的不仅是破损的轮胎,更是失序的监管体系与溃散的公众信任。
近日,某车主在服务区被划破车胎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嫌疑人王某的作案手法熟练且目标明确,他选择停放在汽修店门口的车辆,趁车主短暂离开时迅速划破轮胎,随后以“救世主”的姿态兜售高价补胎服务。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服务区这种“左手扎胎、右手补胎”的套路,并不是首次。
2024年4月,也曾发生多起类似事件,车主被迫以每条轮胎2200元的天价更换新胎。
三刀认为,服务区汽修店多为外包经营,管理方对承包商的监管长期缺位,为“黑产”提供了温床。
尽管尚无直接证据证明王某与汽修店存在雇佣关系,但二者在空间与利益上的关联性已引发公众强烈质疑。
类似事件在多地高速服务区屡见不鲜。
除人为破坏外,部分黑心商家甚至通过撒地钉、碎玻璃等方式制造“被动需求”。
此类行为不仅损害车主财产,更可能因轮胎漏气导致高速爆胎,威胁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毫不夸张地说,倘若涉事车主未及时发现胎压异常,极可能因高速行驶中爆胎引发车毁人亡的惨剧。
高速公路作为封闭式交通网络,服务区本应是车主短暂休整的“避风港”。
然而,“扎胎黑产”的蔓延,使其异化为“陷阱区”。
甚至有人提出“停车后绕车三圈检查轮胎”的无奈对策,这种对公共服务的普遍不信任,实质上是公信力下降的缩影。
说到服务区里的汽修店,他们还会利用车主“急于赶路”、“信息不对称”等心理,通过虚报故障、强制换胎等手段牟取暴利。
而当前的司法实践,对类似案件的定性仍然存在争议。
若仅以轮胎损失价值衡量,单次作案可能仅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处罚力度有限;但若将高速公路上针对不特定对象的破坏行为视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则可适用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好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警方一开始提出了和解的解决方案?
此次事件中,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都与之相关。
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警方本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而不是轻易提议和解。
和解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纠纷,但对于这种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犯罪行为,和解不仅无法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反而可能会让犯罪嫌疑人产生侥幸心理,甚至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导致更多人铤而走险。
幸运的是,警方依法办案,坚守住了法律的底线,让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如何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呢?
我觉得应该建立服务区承包商“黑名单”制度,对多次涉案企业终身禁入;强制公示常用维修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推行“先行赔付”机制,避免车主因信息不对称被“宰”。
作为公安部门,还应以此次事件为突破口,串并历史案件、深挖利益链条,对“割胎、修胎”团伙按“恶势力”标准从严惩处。
只有这样,才能将“人在囧途”的无奈,转化为“路畅心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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