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在二八中该发挥什么作用?李圣律师说谁也别想拖黄案子
二八案件曝光四年多了,养育了一大批自带干粮的小星星,也养肥了一大批利益主播;同时,先后有多位公众人物介入二八。
那么,公众人物在二八中该发挥什么作用?
记得白岩松说过,28年互换人生的主角还是不幸去世了,这让很多人心里都很难受。人走了,追责与探讨真相不能就此停止,因为由此带来的真正改变,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才是格外重要的,也才对得起已经走了的姚策。
记得张春蔚说过,许敏丢失了两次儿子,都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都是无能为力。许敏替姚策还房贷,她想割肝救子,她做了一个母亲能够做的全部。但当姚策离世的时候,她是那个没有血缘可以被刻意躲开的人,她甚至没法去送别这个在她的家庭里面鲜活成长了28年的孩子。她就该被忽视、被遗忘、被疏离吗?这是对一个母亲的不公正,这是对一个母亲28年精神世界的巨大伤害。这绝对不是抱错这么简单,这是医院流程管理的巨大失误,混淆的不仅是血脉亲情,而是伤人和害人,致使姚策在过去28年中失去了多少个可以被救助的机会和可能。她被迫当了他人28年的母亲,甚至还被一些围观的人去教导“如何去做一个合格的养母”。她不需要去做养母,她只想把自己的爱全部给自己的亲生的孩子;她被迫成了养母,她稀里糊涂地当了28年的养母。
新华网评论员说过,相关部门的不予立案结论令人担忧,是“错换人生”还是“偷换人生”都应该调查清楚,背后有哪些黑手在操控这些事情,如何弥补当事人所受到的伤害,唯有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才能给公道、公众一个交代。
记得无锡台主持人海涛说过,三常断案该休矣!
然而,另外一些公众人物对二八的看法,则很难引发共鸣。
何太逗说,有80%的几率是错换,有20%的几率是偷换。没有真相就是真相,许敏必须接受没有真相的裁决,得饶人处且饶人。
央视支持人张越说过,许敏认了亲儿不要养子;而北交台的姚主持则公开向制假造假者道歉,说“不知道许敏干了那些事”;而某律则说“许敏太坏了”。
一个公众人物就是一个榜样,就是一面镜子,能带好一大批人,也能带坏一大批人。好在现在网民整体素质都提升了,轻易不会带偏带坏了。
刚才,看了网友发文称,二八至今没有结果,已经经历了4年多的时间了,网友似乎也疲倦了。某些人还在慢慢拖,拖得当事人疲惫了,不再追究此事,拖得热度没了,也就拖黄了!
然而,李圣律师却硬刚:谁也别想拖黄这个案子!
李圣律师说,想拖黄案子不可能!一个案子如果拖着拖着就能拖黄,那么,打官司也太好赢了,比躺赢还能赢!不现实!如果案子能拖黄的话,监狱都空了,坏人真的可以随随便便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