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眼中的小事,可能是劳动者眼中的大困扰,唯有精细、精准破解,才能化解矛盾,实现公平正义

当公司分配任务明显超过合理限度,员工无法完成时,能否因此辞退员工?

据报道,2024年8月开始,沈阳一家科技公司突然增加平面设计员张勤的工作量,在未完成的情况下认定他“消极怠工”。当年9月初,公司与张勤解除劳动关系,张勤遂将公司告上法庭。2025年1月17日,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向张勤支付赔偿金7.2万元。

类似遭遇并非个案,部分单位“增加工作量+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套餐”,往往让劳动者陷入“干又干不完、不干又违纪”的两难困境,令人难以接受。


↑资料图。图据视觉中国

本来,接受契约进入企业的员工,有义务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这是一种职业精神,无可厚非。只是,不管哪一个工种、哪一道程序、哪一个岗位,都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有着相应均衡合理的任务量,用人单位没有权力随意大幅增加工作量,这也是一种企业伦理。

员工有拼劲,单位有边界,事业才能越来越好。然而,这是一种相对理想的劳资关系。现实中,员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住饭碗很难与单位直接抗衡。如果用人单位总是逾越边界,随意“拿捏”员工,那工作能力就变成了一个进退裕如的“借口”。

如果员工越是肯干,就越是被增加工作量,那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情。这对于单位而言,员工能够完成,单位获益;完不成,轻则惩罚,重则解约,横竖单位都没什么损失。

特别是一些心怀叵测的用人单位,想要开除员工,又不愿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就会找各种理由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营造出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事实”。前述张勤案例中,此前安排的任务是一周设计大约150张图,去年8月开始,突然增加到一周完成250多张。

如此粗暴“加料”,即便加班也不可能完成,用人单位的恶意,在此尽显无遗。与其说这是一种管理上的失策、失误,不如说是对劳动者正当权利的肆意摩擦,其目的就是逼迫员工“净身离开”。

劳动者不该被随意拿捏。一方面,法律应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利,坚决向恶意增加工作量的行为说不。劳动法不能被悬置,更不能被企业胡乱解读、随意延伸,而是要成为捍卫劳动者权益的“铁券丹书”。

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机构,也要倾听基层劳动者的呼声,多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调研检查,多从员工合法权益入手,把劳动法的条文落实到生产督察的实践中去。比如对单人任务量、小组任务量等往往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多一些关注。

劳动者的权益涉及到很多方面,薪酬能否如期支付、加班现象是否普遍、工作任务合不合理、休假有没有正常执行等等,这些或许是管理者眼中的小事,但却可能是劳动者眼中的大困扰,唯有精细、精准破解,才能化解矛盾,实现公平正义。

当然,有着切身关切的劳动者也要勇敢站出来,不能总是“有苦说不出”。比如,在遭遇恶意增加工作量时,要注意搜集、保留相关证据,以方便后续维权。在此之前,也不妨主动与单位协商,争取妥善解决争端。

其实,很多时候有人之所以敢随意“拿捏”员工,恰恰算准了员工会迫于养家等软肋而不敢发声。也因此,一旦员工能主动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恶者反而会先退缩。

说到底,劳动者权益保护是一个悠长的话题,也是一个不断出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需要各方努力,协力解决难题,才能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龙之朱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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