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里,潮汕地区迎来盛大的民俗活动——“营老爷”(又称“游神”)。到了“营老爷”的日子,村里村外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祈愿新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吸引村民及各地游客前来观看。然而,有不法分子却在游神活动中萌生歹念,伸出盗窃之手。


*图源网络

案情回顾

日前,潮安法院依法审结一宗盗窃案,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东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

被告人陈某东独自驾驶小汽车至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某村落观看该村的游神活动,见游神队伍的斗锣声音质感好,为非法占有斗锣,遂萌发盗窃的想法。



后其窜至该村老人组,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该村老人组的13 个斗锣(价值人民币2990元),并驾车将13个斗锣运载至其住家中藏匿。案发后,该13个斗锣已被追回并发还老人组,被告人陈某东取得被害方的谅解。

潮安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陈某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盗赃物已被追回,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斗锣虽小,却是承载乡土情怀、传递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有着特殊的意义。新春已至,潮汕地区游神赛会活动正热闹上演,广大群众应做优秀民间艺术的欣赏者、传承者,而不应做破坏者、偷盗者,若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撰稿:黄雪玉

来源:潮安法院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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