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厂长给大家讲一个女神始乱终弃,抛弃备胎去追男神,结果被男神抛弃后又回来找备胎,结果备胎把她给杀了,分尸的案子。

1994年11月16日10时13分,南涧县公安局值班室的值班民警袁玉章接到无量派出所所长熊思华的报告:“华山村公所团山一社村民熊某云家18岁的女儿陈某清于8月11日晚离家出走后一直下落不明。11月25日上午有群众在华山丫口村村民欧阳凤升家的菜地里发现一颗腐烂破碎的人头骨,怀疑陈某清已经遇害,请求县局派人前往现场勘查——



90年代初接警的民警

由于南涧县公安局全体干警当时正集中在县礼堂召开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会,整个县公安局只有袁玉章一个人在值班,于是袁玉章打电话给城镇派出所,让他们赶紧派人去县礼堂通知李云汉局长;随后他又给无量派出所打电话,要求熊思华所长尽快了解陈某清失踪的情况。

李云汉局长在接到城镇派出所民警者德学和段芳红二人的报告后,立即命令停止会议,火速赶回局里调兵遣将。

11时整,南涧县公安局副政委杨跃宗、刑警队队长陈洪平、指导员何绍礼、侦查员蒋维武、杨国寿等十一名干警分乘一辆北京212吉普车和两辆警用边三轮摩托车赶向距离县城65公里的无量派出所——



北京212警用吉普车



90年代的警用边三轮摩托车

15时左右众人在无量派出所的引路下赶到现场,然后立即马不停蹄地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现场的人头骨残缺不全且已经碎成了几十块,根本无法辨认相貌,负责验尸的杨跃宗副政委(杨跃宗副政委是法医出身)对此表示以现在的条件没有办法确定这颗颅骨的性别和死亡时间。



90年代出现场的法医装束

不过,在现场勘查时,技术人员在距离发现颅骨的菜地30米外的山坡上发现了一个被新土填上的土坑,将坑内泥土刨去后发现了三件衣裤。经陈某清的母亲熊某珍的辨认,确认是陈某清失踪时所穿的衣裤。因此,初步确定陈某清已经遇害,但松林里的头骨到底是不是陈某清,还需要验证。

带队的杨跃宗副政委当机立断,将现场的警力分成两个小组,一组由他亲自带领,对头颅碎片进行进一步勘查,尽快确定尸源;另一组由陈洪平队长和无量派出所熊思华所长带领,对现场附近的村子进行走访,尽快获得陈某清失踪前后的行踪。

陈某清的母亲熊某珍反映:女儿失踪前和同村男青年普文旺谈过恋爱,并已经有了男女关系。然而普文旺和陈某清交往的同时还和本村姑娘欧阳某清交往,并让她怀了孕,这几天欧阳某清去乡卫生院做了人流。



老照片:人流手术

普文旺肯定是认为自己同时和两个人好,要是两个人都怀上了,对他自己有很多麻烦,所以他最后选择了已经怀孕的欧阳某清,但我女儿很喜欢他,他担心我女儿纠缠他,所以就把我女儿给害了。警察同志,你们快把他抓起来,给我女儿报仇啊——

侦查员及时传讯了普文旺,几次询问后,普文旺做出如下陈述:“我于农历3月间和陈某清谈恋爱,并发生了男女关系。后来因为陈某清的父母反对我俩在一起,我们就分了手。对于陈某清失踪一事,我一概不知道。我是和陈某清分手后才和欧阳某清好上的。11月初,我带欧阳某清去乡卫生院做了人流手术后,这几天她正在我家休息。8月11日那天我正和欧阳某清在一起,晚上去唱卡拉OK,一直到(8月12日)凌晨1点才回家。



唱卡拉OK的那英和宋丹丹,背后是喝高了的井冈山

经过仔细核实,警方认定普文旺所言完全属实,因此他因为没有作案时间而排除是作案嫌疑。

11月17日凌晨,侦查员们聚集在无量派出所内开案情分析会,大家一致认为侦破此案的关键是尽快找到尸源,且尸体距离发现头颅的现场肯定不会太远,应该尽可能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通过深入群众调查走访来寻找尸源的线索。

11月17日一大早,侦查员们兵分三路:第一路由杨跃宗副政委带着侦查员杨国寿和杨文凤继续询问普文旺;第二路由刑警队何绍礼指导员带着侦查员蒋维武和黄国武负责查找尸源;第三路由刑警队陈洪平队长带着侦查员李忠贤、李文武深入走访群众,发掘和了解相关线索。

5个小时后的11时15分左右,因为当天的小雨变成了大雨,被迫停止查找尸源工作的蒋维武和何绍礼在距离发现头颅现场30米的一棵龙竹树下避雨,蒋维武无意间一低头,发现眼前的龙竹树根上的泥土有些异样,隐约在里面冒出一些像是衣服的布料。蒋维武和何绍礼大喜过望,不顾大雨立即挖开了龙竹树根下的泥土,结果发现了两截高度腐败的胳膊——

至此,案情出现重大进展。

随即,警方集中力量,以发现颅骨的菜地为中心,对周围的环境进行认真细致的勘查,结果又在龙竹树所在的梗子上又新旧不同的两处开挖痕迹,挖开后分别挖出一截女性的躯干和一截带着双腿的女性下身。算上之前发现的胳膊,尸体算是完整了。

经杨跃宗副政委的亲自检验,尸体躯干第一胸椎破碎为三块;躯干和下肢在第五腰椎处分离,骨盆和第五腰椎有工具造成的损伤痕迹;一条裤子被脱至臀部以下,右小腿在膝盖处和大腿分离,左小腿和左脚掌在踝关节处分离。

勘查发现,在距离发现胳膊的龙竹树5.1米的埂下有一个没有底的篮子,篮子下衬垫着一团包谷杆,上面沾有大量灰白色的泥巴。又在土坑西北面的村民陈某银家的坟地后寻找到一个新填埋上的土坑,挖开土坑后里面有三件表面沾有大量灰白色泥巴和血迹的女式衣服,衣服前胸的左右各有一个破口:右胸的破口呈不规则的三角形,左侧的破口呈“一”字形、长约4厘米,衣服左侧衣袖内有一只完全腐烂呈骨化的手掌,但没有手指指骨。

根据发现的衣服、头发、发夹,经熊某云辨认,确定这就是失踪的陈某清无疑。

从衣服、龙竹叶、篮子上沾的灰白色泥巴分析,发现尸体的地方只是埋尸现场,第一杀人现场另有别处,尽快找到第一现场就是接下来的当务之急。

经调查得知,这棵龙竹树归村民欧阳凤升所有。且群众反映:自从公安干警入村调查陈某清失踪案后,欧阳凤升的父亲就有反常的行为,别的群众都积极向公安干警提供线索,唯独欧阳凤升的父亲却躲着警察走,并且推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据此,杨跃宗副政委当机立断传唤了欧阳凤升,不过欧阳凤升矢口否认自己和陈某清的失踪有关,一时间审讯毫无进展。

杨跃宗副政委立即调整部署,除了留两个人继续询问欧阳凤升外,其余人到华山丫口和团山一社进行调查走访,重点了解欧阳凤升和陈某清的关系。

经调查得知:龙竹树的主人欧阳凤升曾经和陈某清谈过恋爱,后来因为普文旺的介入,陈某清移情别恋,和普文旺好上,抛弃了欧阳凤升,因此欧阳凤升对此一直怀恨在心。而陈某清和普文旺分手后又继续回头找欧阳凤升,要和他继续谈恋爱,但是欧阳凤升对此很反感,曾对要好的朋友说过:陈某清这个“脏女人”还有脸回来找我,我宁死也不会让她如意的!

得到这一重要消息后,杨跃宗副政委立即下令重新提审欧阳凤升,经过10个小时的突审,欧阳凤升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了自己杀害陈某清并且残忍分尸并抛尸的犯罪经过,现将欧阳凤升的口供摘录如下:



审讯罪犯的刑警

我和陈某清谈过恋爱,并且发生过男女关系,陈某清还送过我一双鞋子。但是后来她变心了,和普文旺好上了,我一直怀恨在心,最后听说她又不和普文旺好了,可能回头来想和我好,但我死也不与这种想吃回头草的薄情女人好。

8月11日下午5点多,我去山上割草时遇上了陈某清,她约我晚上出去到豌豆凹子去玩。我想,这是一次难得的报复机会。吃过晚饭后,我带上杀猪刀、手电筒,大约晚上8点左右,我提前到达约会地点,两分钟后陈某清就哼着《天仙配》的小调向我走来。我一听这小调心中的火气就上来了,想到她当时跟我分手后也是哼着《天仙配》扬长而去的,心头越想越气,待她走近时,我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冲她头部猛砸过去,将她砸倒在陈某荣的包谷地里,她边叫边挣扎,我跳下去骑在她身上,左手捏住她的脖子,右手拔出别在腰间的杀猪刀朝她胸部猛刺一刀,过了一会儿她就没气了。

我看包谷地里被压一片,地上还有血迹,就用手刨了一些土,将血迹掩盖后,把陈某清的尸体背起来,顺着山埂到我家房外的菜地里放下,快到我家大门口时,把陈某清的一支三节手电丢在路下边的包谷地里,回家拿了一把锄头在菜地埂桃树下的水沟里挖了一个坑,将刀子和尸体一起埋好后,回家把衣服脱下来挂在房檐的铁丝上,洗了脚就睡觉了。第二天一早,我把沾着血的衣服洗干净。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的一个大集天,我闻到了尸体腐烂发出的臭味,怕被人发现,就趁着村里人去赶大集时,又把陈某清的尸体从水沟里刨出来,用锄头把尸体砍成三段。把头和衣服放在一个无底篮子里,背到我家菜地上面的松林里埋掉,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分三次将躯干、胳膊和下身背到我家的龙竹树下掩埋,把篮子丢在离龙竹树5米的草丛里。

11月2日,我大哥在做活时看到陈某清的衣服丢在地上,就捡起来挂在龙竹树下,我发现后趁人不注意,将衣服拿到陈某银家坟地后面一个原来挖树根留下的坑内埋。11月6日,我和我爹下地路过龙竹树的时候,看到陈某清的尸体被狗刨出一部分,我赶忙用锄头挖坑又将尸体掩埋好。11月12日我又去龙竹树下看了看,结果发现尸体又被狗刨出一部分,就又回家拿了锄头再次把尸体埋起来。

杨跃宗问:“你为什么要把陈某清的头骨砸成几十块?

欧阳凤升回答:“由于埋得不深,被狗刨出来两次,有一天村里几个娃娃去拾柴,看见坑里有一个白白的东西,就把它挖了出来,挖出后滚到我家菜地上,当他们看清是一个人头骨时,我跟他们讲这是鬼来害你们,砸碎了就没事了。于是这几个娃娃就用石头把陈某清的头骨砸成几十块,砸完后我就把头骨碎片埋在菜地里。

根据欧阳凤升的指认,警方挖出了凶器杀猪刀、陈某清穿的一双鞋子以及被丢在包谷地里的一支三节手电。并且在欧阳凤升第一次掩埋陈某清尸体的水沟处提取到了与篮子上、死者衣服上相同的灰白色泥巴,证明这里就是第一埋尸现场。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欧阳凤升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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