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
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古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四季度,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了解案事件进展等重大事项1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部门领导填报3件、其他干警填报1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填报占比91.67%。
“三个规定”是什么?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实施办法”是什么?
2019年8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
“工作细则”是什么?
2020年4月,最高检针对记录报告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完善填报信息保密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检察人员司法顾虑;进一步明确成果运用、抽查、专项督察、通报等制度,让如实填报的人有“动力”,不如实填报的人有“压力”。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5日
撰 稿:综合业务部 肖艳滨
编 辑:张志雾
内容审核:黄 丹、魏 华
发布审核:王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