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富文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不断加强,但工作中仍存在总体战略规划与制度保障不够、开发保护手段单一、转化成效与资源优势不相匹配等问题。为此,建议:

强化系统规划,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护航。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是超越行政区划、地理场域、物理标识的整体性、系统性工程,应打破传统的单一性、地域化、部门化局限,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协调制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文化遗产资源评估标准体系、文化遗产学术研究体系,全面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部门间、区域间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事业,积极搭建社会组织、企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平台,构建多方参与、协作顺畅、凝聚合力的多元化传承保护利用体系。

强化产业扶持,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注入市场活力。我国文化遗产种类特色鲜明且丰富多样,应充分挖掘、改造创新,以产业化形式打造“文化遗产+”特色品牌。通过“文化遗产+节庆”打造特色民俗文化品牌,将地方文化、饮食文化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加深群众认同。通过“文化遗产+产权”模式加强自身造血功能。文创周边产品是文化遗产利用的重要载体,应大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遏制品牌被抄袭和仿冒,赋予文化遗产产业发展持久且鲜活的生命力。通过“文化遗产+行业”模式打造完备产业链。推动文化遗产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如文化遗产与旅游业、制造业的融合能有效实现资源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换,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拓宽发展思路。

强化队伍建设,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奠定人才基础。加强对文化遗产专业技术人才培育的政策、资金支持,建立健全技艺传承人和工匠的实践培训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管所机构及人员设置的指导性政策,强化基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人员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持续深化运用科技、影像等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为非遗保护工作确立清单、建立档案,留下宝贵的可传承、可研究、可利用的文献资料。

强化宣传引导,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挖掘文化遗产的历史内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再现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选择有影响力的文化名人等作为本地的文化宣传大使,精细化打造宣传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加深对自身文化的认知、理解和认同。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 人民日报 》( 2025年02月06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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