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31 日,朔州市中医医院发布《信息化升级扩展病历评级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498.72 万元。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包。主要内容是为实现朔州市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三级购买相关软硬件等。
中标结果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发布中标结果,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4554200 元(中)。
投诉处理结果
2025 年 1 月 26 日,朔州市财政局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1406992024AGK00135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中医医院信息化升级扩展病历评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1 :朔州市中医医院
被投诉人 2 :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山西联创中科科技有限公司不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存在恶意低价竞标行为,不属于合格的投标人,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 2:本项目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提供节能证书,中标商产品未提供节能证书,应取消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3:山西创联中科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投诉事项 1、3 不成立,驳回投诉。认定投诉事项 2 成立。
另经查明,该项目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朔州市财政局
2025 年 1 月 26 日
一、项目编号:1406992024AGK00135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中医医院信息化升级扩展病历评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皓涵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1 :朔州市中医医院
被投诉人 2 :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本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化,应终止本次招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中采购标的共计 58 项,变更公告仅取消了部分采购标的的采购任务,主要采购标的并未发生变化,笔记本电脑采购任务的取消减少了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影响到供应商的权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朔州市财政局
202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