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景海

一年来,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山西检察实践,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2.9万余件。

一、为大局服务,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8429人、起诉36140人。批捕盗抢骗、制毒贩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6953人、起诉8956人。起诉涉黑恶案件30件。办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领域犯罪案件89件。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并落实31项护企举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97人。纠正超标的查扣、冻结企业财产违法案件80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329件。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等犯罪187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4份。

全力维护金融安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金融风险合力。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92人、起诉575人。

着力保护新质生产力。出台知识产权高质效办案工作规范,办理知识产权案件460件,同比上升8.5%,4项工作写入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部署开展“护航三晋品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清朗治理。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76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048人。

积极守护中华文脉。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走私文物等犯罪85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9件。开展长城保护和石窟寺保护专项行动,督促消除文物安全隐患,促进完善保护机制,增强保护合力。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179人、起诉1036人。制定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行贿犯罪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质效。

宽严相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从重打击,形成有力震慑,起诉156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赔偿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不批捕3699人、不起诉5906人。

二、为人民司法,着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办理各类民生案件1万余件,14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加强新业态、灵活就业者的劳动权益保护,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专项活动,严厉惩治以“养老”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

倾力保护三晋大地美丽家园。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8件596人。部署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批捕112人、起诉342人。协同省应急管理厅等6家行政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81件。

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88人、起诉1601人。协同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联合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做实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与省妇联、省委社会工作部等9部门联合推进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全省检察机关434名“爱心妈妈”结对帮扶。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严惩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起诉604件,办理婚姻家庭类支持起诉案件118件。

“如我在诉”解决群众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各类群众信访18890件。坚持院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倾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山西检察版——“晋心和”。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20件,救助2173人。

三、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优化刑事检察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396件、撤案1471件,纠正漏捕、漏诉141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5件。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组织完成对7所监狱、12个看守所、27个社区矫正机构的交叉巡回检察。审查“减假暂”案件8599件,提出监督意见1153件。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构建省、市侧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基层侧重审判、执行和调解监督的新格局,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0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6件。持续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起诉51件。加强执行监督,受理588件,提出监督意见527件。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68件,提出监督意见68件。对执行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81件。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向有关单位提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3701人,避免“不刑不罚”。

实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年共办案4918件,其中17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024年7月在吉尔吉斯斯坦召开的上合组织总检察长会议上,山西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整治浑源矿山企业非法开采案,作为国家选送的3件典型案例之一进行重点展示,受到与会各国代表的广泛赞赏。

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省、市两级检察院全部设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机构,配备侦查力量。出台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办理规范,确保检察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3人。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建立“京津冀+晋蒙”检察机关数字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大法律监督模型研发推广力度,我省12个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发布推广。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成案3026件。

四、强化自身建设,大力锻造新时代山西检察铁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和网上培训。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年向最高检和省委及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92件次,推动构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

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业务竞赛16个班次,培训1585人次。选派20名干警奔赴新疆、西藏进行对口援助。新选拔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17人。建成人民检察红色教育展馆(山西馆),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持之以恒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实施意见,取消一切对基层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让检察官不再为数据所累、为考核所困,切实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一体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加强“一院一品”建设。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正负面清单和办案十项规定,压实检委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责任。全年各级院领导办案21381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严肃追责惩戒,查处违反检察办案纪律6人。严格落实“考核+评审”制度,对业绩考核不及格的检察官作出退出员额处理。建立检察官择优遴选培养机制。

坚持不懈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全面受教育、全员受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严格执纪监督,从严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各项检规禁令。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7人。积极开展系统内政治督察、巡察,着力推动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支持的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及代表转交案件10件、建议33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提案8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省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代表出席重要会议和参加调研视察等194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全省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354件次,组织开展检察听证2601件次。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履职制约,与省法院、省司法厅分别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山西检察这一年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政府鼎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监委和政法各单位配合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和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在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方面,检察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精准务实。二是在一些新领域、新业态案件办理上,检察队伍专业化能力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不够用的问题。三是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还没有完全清除,全面从严治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解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山西检察实践走深走实,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山西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一体践行“十一个坚持”,紧扣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严格依法履职,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积极参与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四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构建科学完备的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完善全链条责任体系和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五是以改革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持续强化检察队伍作风素能,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提升检察机关整体法律监督能力。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奋斗创造未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干字当头、砥砺奋进,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努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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