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7年,明朝推行“开关”政策,也就是允许在福建漳州开一个口岸,允许海外贸易,史称“隆庆开关”。“隆庆开关”,标志着明朝推行近200年的海禁政策有所松动,有利于促进明朝东南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但“隆庆开关”有两个限制,一是一口通商,而是禁止和日本贸易。为什么明朝禁止和日本贸易呢?
朱元璋建立明朝不久,就下令关闭全国的四大市舶司,全面推行“海禁”,禁止百姓出海,甚至禁止百姓打渔。朱元璋推行海禁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备倭寇以及张士诚的残余势力威胁。其次,是为了限制工商业发展,为重农抑商和控制百姓服务;第三,是为了推行朝贡贸易,制造“万国来朝”的盛世假象。
明朝在沿海建立的卫所
朝贡贸易,就是官方之间的贸易,属于政治交易。按照惯例,名义上臣服于中原王朝的部族、政权需要称臣纳贡,以此来烘托中原王朝的“天朝上国”地位。但没有军事威胁是没有部族愿意臣服的,所以历代中原王朝就推行“厚往薄来”政策,以巨大的经济利益来吸引个周边部族来朝贡,同时也可以在翻译上动手脚,让周边国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朝贡”了,极大满足了中原王朝的虚荣心。
而明朝建立后,朱元璋自称恢复了华夏,就需要在这方面表明比元朝的影响力更大。元朝将东亚、东南亚的国家都打了一圈,逼迫缅甸、暹罗、兰纳、大越、高丽等称臣纳贡。元朝的纳贡不是玩“薄来厚往”,而是真正的纳贡。并且,元朝要要求臣服于自己的国家执行六事,也就是君长亲朝、子弟入质、编民、助军役、纳赋税、设驿、置达鲁花赤。如此,臣服于自己的国家就变成了附属国。这六事,也就是游牧民族在草原上的传统。
但明朝显然无法让周边国家执行这些,但又不甘让影响力低于元朝,于是就决定采取薄来厚往的打赏政策。为了进一步逼迫这些国家名义上臣服,朱元璋直接下令关闭民间贸易,让中国国家和中国的民间贸易无法正常进行。如此,就只能走官方渠道,也就是朝贡贸易的渠道。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朱元璋还下令将周边15个国家设立为不征之国,以免子孙任意征讨,费力不讨好。而日本,也是不征之国之一。
而日本并没有和中国大陆接壤,相对独立。日本很早就称呼自己的领袖为“天皇”,也就是和中原王朝的皇帝平起平坐。明初,朱元璋派遣使者到日本,要求日本称臣纳贡,日本人自视甚高,直接杀明朝使团,只留下两人回来传话。朱元璋大怒,想东征日本,但想到海元朝两次东征的教训,最终还是算了。
因此,日本最初和明朝没有建立任何关系联系。
到了永乐年间,情况出现了变化。1401年,室町幕府足利义满统一日本,但由于长期战乱,日本经济凋敝,财政困难。于是室町幕府决定向明朝朝贡,以获得明朝的赏赐。明朝方面,明成祖即位,也急需要证明自己的正统地位,宣扬自己的功绩,于是和日本冰释前嫌。1403年,明成祖派遣使臣到达日本,明朝和日本达成了朝贡关系。
原本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后来出现了乱子。1467年,日本再次分裂,进入到了“战国时代”。日本的大名(类似于春秋时期的诸侯)为了争夺对明朝的朝贡权,经常发生战争。1523年,日本的大内氏和细川氏各自派遣一支使团,分别带着新旧两种勘合(朝贡贸易的凭证)去明朝进行“朝贡”。按照规矩,新的勘合发行后,旧的就不可以使用了。可日本人不管这些,两大诸侯的使团带着勘合就要让明朝给钱。
明朝得知此事,也只好妥协,同意两家同时“朝贡”。可就是招待两家使团的时候,日本使团竟然拔刀相向,打了起来。不仅如此,两家还从会馆杀到外面,在浙江一带到处劫掠,滥杀无辜。明朝前去追击的将军也战死,军队死伤无数。最终,日本人乘船逃离。此事,史称“争贡之役”。
“争贡之役”发生后,明朝就加强了对日本朝贡的限制,例如只允许用新的勘合。朝贡的队伍不能超过300人,船只不能超过3只。在时间上规定,只能十年一贡。说实话,十年才能够搞一次朝贡,那基本聊胜于无。1547年,日本大内氏派遣600人,四艘船只到达舟山朝贡,就当场拒绝,理由是时间未到。日本使团等了两年,终于可以朝贡了,但明朝限制人数不能朝贡50人。经过这件事以后,日本人认为朝贡已经无利可图,从此再也没有向明朝朝贡。
除了朝贡问题之外,倭寇问题也是明朝一直担忧的。明朝初期,朱元璋将蒙古问题和倭寇问题视为国家两大边防问题,而海禁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对付倭寇。但由于海禁推行后,大量的沿海居民无法生存,只能铤而走险,沦为海盗,他们和倭寇勾结,被明朝统称为“倭寇”。当然,许多海盗不过是从事走私贸易罢了,现在称之为“海商集团”。
嘉靖年间,明朝基本肃清了中国东南沿海的倭患,沿海一带相对平静下来。但同时明朝也意识到海禁也是“倭寇”盛行的主要因素。加上国家财政紧张,国家也急需要海外贸易来补充国库。于是,明朝在1567年推行“开关”,放宽海禁限制。为什么在福建开关,因为福建地形以山地为主,百姓基本以海为生。
明朝鉴于之前的“争贡之役”以及“倭寇”问题,也就禁止百姓和日本开展贸易。也就是说,明朝时期和日本的民间贸易是禁止的,官方贸易也是名存实亡。但中日之间的贸易又利润很高,许多海盗、商人也就继续搞走私贸易。因此,自隆庆开关之后,东南沿海的海盗基本变成了中日走私贸易的海盗,最典型的莫过于郑芝龙集团。
通过这些走私贸易,中日之间的民间贸易竟然持续下去了,而明朝水师军备废弛,自然无法阻止这种走私贸易。与此同时,日本也还想通过其他渠道和明朝搞朝贡贸易,以获得明朝的朝贡。日本人好面子,不愿意对明朝称臣纳贡。但日本人很快就找到了新的野路子。
1609年,日本的萨摩藩发动了对琉球王国的战争,将琉球王国变成了自己的附属国,这是日本统治琉球的开端。此后,琉球各部每年被迫向萨摩藩进贡大米共12万多石。得到了琉球的粮食补充,萨摩藩财政实力大增,成为了日本第二大藩。
而奸诈的日本人却让琉球继续对明朝朝贡,不过贡品却多了许多日本货,而且使团也增加了许多日本人。显然,这些朝贡团早被日本人控制,日本人是借琉球的名号和明朝搞朝贡贸易。后来,明朝的首辅叶向高隐约感觉到琉球已经被日本吞并,于是明朝下令将琉球的朝贡频率从两年一贡调整为十年一贡。后来明朝经过调查,发现琉球并没有彻底灭亡,只是被日本控制了。最终,明朝又恢复到五年一贡,但拒绝恢复到两年一贡。
琉球朝贡使团(日本人也在其中)
清朝时期,日本依然延续惯用的伎俩,利用琉球来获取朝贡之利。直到明治维新后,日本废藩置县,废除了琉球王国,琉球和清朝之间的朝贡贸易才算停止。而日本变相利用这种琉求来获得明清的赏赐之利多达2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