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水利厅准确把握我省黄河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的功能定位,立足水情,聚焦重点,扎实做好“知水情、量水行、解水难、兴水利、除水害”五篇文章。

加快水网建设是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应对水旱灾害风险、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根本途径。

甘肃省水利厅立足省情水情,结合各地水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特征,分区域、分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和治理措施。综合考虑全省水问题的复杂性和历史累积性问题,“节流”与“开源”并举,“管水”与“控地”协同,“保障”与“保护”统筹,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以水定域、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提高重大项目、重要领域、重点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白龙江引水、河西走廊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引调水工程,编制印发水网建设规划,加快省市县水网融合发展,逐步完善“四横一纵、九河连通、多源互济、统筹调配”省级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优化全省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提升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


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甘肃省水利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长期规划、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黄河流域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及规模以上非农取水口实现在线监测计量全覆盖。黄河干流、洮河、渭河、泾河、北洛河等跨省河流国家已批复水量分配方案,庄浪河等跨市州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滩区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水安全领域问题,甘肃省水利厅坚持“一行动一方案”,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开展全省河湖安全保护和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铁腕整治各类流域保护治理问题,累计摸排问题线索196个,整改完成188个,立案查办110余起。


同时,甘肃省水利厅将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等纳入《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以法规形式巩固拓展生态保护领域。黄河流域全口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万平方公里,新修梯田502万亩,新建淤地坝249座,除险加固淤地坝258座,水土保持率达到69.29%。定西安定区、天水秦州区、平凉泾川县和庄浪县、白银会宁县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兰州小青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坚持河道采砂规划先行,严格行政许可,依法划定采砂区和采砂期,严格落实国家岸线管控要求,积极开展河湖在线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推动河湖监管由“人防”向“人技并防”转变。

此外,为加强灾害防御,甘肃省水利厅全面提升了流域抵御水旱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在黄河流域实施10条江河主要支流、150条中小河流和28条重点山洪沟道治理,累计治理河长2198公里。目前,黄河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基本完成,沿线城市等重点区域达到防洪标准,保护了沿黄4市州、15个县区、317万人、53万亩耕地(草地)免受洪水侵袭。兰州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达到6500立方米每秒,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萍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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