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亲朋相聚

免不了喝上几杯

但如果喝酒贪杯无节制

很可能就会乐极生悲

除夕夜

珠琳两名男子王某圣、赵某源

因酒后丧失理智殴打他人

被行政拘留


1月29日02时33分,珠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珠琳镇街上某酒馆我朋友被人打了,请出警。”珠琳派出所闻警即动,火速带人驱车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1月29日除夕夜,珠琳辖区苟某辉、张某猛等几名好友在某酒馆相聚欢宴,酒足饭饱后苟某辉等人出来门口放烟花,不小心拿烟花砸到同在该酒馆喝酒的张某恒,苟某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道歉,俩人达成和解。正在酒馆喝酒的张某猛此时听见争吵声冲出来大声呵斥张某恒等人,问其想干什么,本看见自己朋友被烟花砸到就很不爽的赵某源也不服气,互相撕扯着“讨要说法”。后两泼人在酒精作用下又因这事发生口角,相互辱骂、纠缠、追逐、撕扯。期间张某恒的朋友王某圣携带了一把管制刀具,并亮出刀具对张某猛等人进行威胁,在互相推搡中张某恒的朋友赵某源拿到一根木棍打了张某猛一下,造成张某猛右眼红肿睁不开后才拨打电话报警。

快速查明情况后,经依法审批,广南县公安局于1月30日对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受伤的赵某源作出九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对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王某圣作出五日(因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拘留不予持行),并处四百元的处罚,收缴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一把。而得知自己的所作所为,赵某源、王某圣均十分后悔。目前,赵某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春节是群众走亲访友、阖家团圆的美好时刻。喝酒有度,微醺够数,不劝人喝酒,是一种教养,不过度饮酒 是一种责任,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我们爱的,以及爱我们的人,请保重自己身体健康。

发布:广南县公安局政工室

审核:梁树云

编辑:曹 敏

素材:珠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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