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电话作为紧急求助热线
是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生命热线”
可有人却出于某种“目的”
谎!报!警!情!
1月29日
刑警大队联合神泉派出所、东陇派出所
依法处置一起涉嫌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
经查
嫌疑人吴某为延迟归还债务
谎报警情称其被人持刀抢劫
吴某的行为
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
也干扰了公安机关的
正常警务工作
还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目前
已依法对吴某处以
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惠来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