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在债权债务纠纷与房产交易紧密交织的复杂法律环境中,每一起案件都宛如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充满了挑战与机遇。接下来,让我们深入剖析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撤销纠纷案件,从律师的视角出发,全面解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诉讼策略以及办案心得。



一、案件详情

(一)原告主张

刘睿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撤销王琳与王浩于2020年4月24日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并撤销房屋登记。刘睿称,2018年3月27日及4月1日,王琳与孙宇、李强分别共同向其借款162万元及60万元。借款到期后,对方未按约定偿还,刘睿诉至法院,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但王琳等人未履行给付义务,刘睿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王琳在2020年4月24日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S室及-2层A车库转让给王浩(系王琳的哥哥),楼房转让价1642000元,车库转让价138000元。经刘睿调查,该房市场价约500万左右,车库25万左右,转让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致使其债权无法实现。

(二)被告抗辩

1. 王琳:不同意刘睿的诉讼请求,称222万元并非自己使用,而是其他人使用,且其他人承诺还款但未履行。涉案房屋是赵悦购买的,自己未支付购房款,房屋实际由赵悦居住,过户给王浩是因为赵悦知道自己被起诉执行,怕影响房产,便找王浩背户,过户费也是赵悦出的。

2. 王浩:认可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的事实,但表示房产是赵悦购买的,借名买房并不违法,该房产本身就不是王琳的,所以过户登记未损害刘睿的利益。

3. 赵悦:称涉案房屋是自己于2013年购买,总房款238万元。原计划支付50%首付款,剩余50%贷款,但因贷款需夫妻签字,王琳妻子不同意,所以支付了全款,房屋登记在王琳名下。购房款分两次支付:2014年1月3日支付166万元(其中120万转账给案外人张伟后由张伟账户支付、46万元现金支付)、2014年11月14日现金支付723506元。房屋购买后,居住、装修、物业费等支出均由自己负担。因王琳知晓自己涉及诉讼,便找王浩背户,过户费用也由自己承担,自己与王浩签署了借名买房协议。还强调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是影响债权人利益,而涉案房屋本身不是王琳的,不影响刘睿原本债权利益。

(三)法院查明事实

1. 债权确认与执行情况:2020年2月,刘睿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李强、孙宇、王琳两个案件,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还款金额及利息计算方式。调解书生效后,三人未履行付款义务,刘睿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12月25日和2021年9月28日出具裁定书,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 房屋买卖及过户情况:2020年4月24日,王琳与王浩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琳向王浩出售北京市大兴区S室房产,售价1642000元,买受人于当日支付购房款。同日,该房产由王琳名下过户登记至王浩名下,但王浩未支付相应购房款。

3. 借名买房相关主张与证据:庭审中,王琳、王浩、赵悦均主张涉案房产实际系赵悦于2013年全款出资购买,实际权利人为赵悦,赵悦与王琳系借名买房,房屋实际由赵悦居住,后赵悦又与王浩签署借名买房协议,故房屋由王琳名下过户登记至王浩名下。赵悦为此提交了案外人张伟银行卡流水、北京M公司出具的房款发票、收费证明、收据及缴费流水、与王浩签署的《借名买房协议》、案外人周瑶银行卡交易记录等证据。王琳提交了自己名下部分银行流水,欲证明未支付购房款。经当事人确认,王琳、王浩系亲兄弟关系,赵悦与王琳、王浩系表兄弟关系,张伟与王琳、王浩系堂兄弟关系。

(四)裁判结果

1. 撤销王琳、王浩于2020年4月24日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 撤销王琳将坐落于北京市大兴区S室的房产转移登记给王浩的过户登记,恢复该房屋登记至王琳名下。

3. 王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刘睿律师费损失50000元。

二、胜诉策略剖析

(一)聚焦债权合法性与未清偿事实

首要任务是明确并强调刘睿对王琳债权的合法性以及未获清偿的事实。通过向法院提交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书以及执行裁定书,清晰地展示了刘睿的合法债权在执行终结时仍未得到清偿,为后续主张债权人撤销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拆解借名买房抗辩证据链

针对被告方提出的借名买房抗辩,我们深入分析被告提交的证据。鉴于王琳、王浩、赵悦及案外人张伟之间的亲属关系,赵悦提交的证据虽多,但存在诸多疑点。例如,现金支付购房款部分缺乏足够的旁证,物业费等缴费流水也不足以确凿证明房屋实际由赵悦居住。通过对这些证据的细致分析和质疑,成功削弱了被告方借名买房抗辩的证明效力。

(三)强调物权公示与责任财产认定

从法律原理出发,强调在借名买房情形下,基于物权公示效力,登记在王琳名下的房屋原则上属于其责任财产。在王琳对刘睿负有债务未履行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王浩且未获对价,明显损害了刘睿的债权。运用这一法律逻辑,有力地支撑了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及过户登记的主张。

(四)夯实律师费赔偿请求依据

对于刘睿主张的律师费赔偿,我们提交了详细的代理协议及发票,明确了律师费支出与本案的关联性和合理性,使法院认可了这一诉讼请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权益。

三、办案经验总结

(一)全面深入挖掘证据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全面收集证据至关重要。不仅要关注直接证据,如借款合同、调解书、房屋买卖合同等,还要对间接证据进行细致梳理,像本案中被告方提交的借名买房相关证据,从各个细节入手,挖掘其中的矛盾和疑点,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增强自身主张的可信度。

(二)精准把握法律条文与原理

深入理解和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条文是胜诉的关键。在本案中,对债权人撤销权、物权公示原则等法律条文和原理的精准把握,使我们能够在庭审中从不同角度进行论证,有力地反驳对方观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法律利益。

(三)灵活应对庭审突发情况

庭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如对方提出新的证据或观点。这就要求律师具备灵活应变的能力,根据庭审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略。在本案中,面对被告方的借名买房抗辩,我们迅速调整思路,从证据关联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反击,始终掌握庭审主动权。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地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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