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到来,民间对燃放烟花爆竹意愿强烈,并关注烟花爆竹燃放时间。1月26日,瑞安发布《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春节期间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并实行同步管理,燃放和销售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共17天,较2024年延长一天。

据了解,2021年12月1日推行烟花爆竹“双禁”(禁止销售和燃放)工作以来,我市每年春节期间实行5天全天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直至2024年春节进行了调整,允许销售燃放的时间定为16天。今年我市延续了2024年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相关政策,并将时间延长一天,调整为17天,即2025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允许销售和燃放。

虽然燃放烟花爆竹是庆祝新年、营造喜庆氛围的传统习俗,但市民们还需注意燃放安全:在规定时间、区域内燃放;严格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远离禁止燃放区,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管、下水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不得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得购买和燃放非正规渠道获取或已超过保质期的烟花爆竹。

《通告》规定了禁止燃放的区域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车站、码头、街道等重要交通枢纽区域内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木结构房屋区域;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来源:天瑞地安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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