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1月12号,某省网友在政务平台投诉辅警,说辅警给他开罚单,而处罚的实际上是民警,被处罚的原因是因为当事人逆行,整个投诉内容对自己的错误只字不提。

这个事情就是民警带队,辅警跟随出发执勤,民警在道路另外一边,没有和辅警在一起,当事人就说没有民警带队。

其实只要是民警带队出发,民警和辅警不在一起,没有关系,并且许多地方把民警带队可以做的事情和民警不带队可以做的事情分开规定

退一步说,法律法规没有对指挥、监督做出规定,没有规定指挥的时候,民警必须在辅警身边,也没规定指挥的时候,民警可以不在辅警身边,只要履行了指挥的职责就可以了,那么对讲机、手机同样可以进行指挥。



以下是当事人刘某投诉的原话:

刘某在2025年12月29号那天骑一个蓝牌电摩逆行,因为催了辅警FJ7223赶快处罚,结果他说我态度不好,对我进行扣三分,罚款200的的顶格处罚,并且马上开出了罚单。当时前面还有黄牌摩托都是五块的罚款教育,我因为家里有事着急就走了,回来后我觉得不合理,马上回去要求看他的警官证,他拿不出来,我当时就说要投诉他,然后准备回家,他马上伙同另外两个辅警拦住我,威胁我不准离开,态度极其嚣张!请问尊敬的领导,为什么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可以来开罚单?是如何进行部门管理?那样是不是我也可以穿上辅警的衣服去街上随便罚款?这是在公然挑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1,我对开出的罚单是否有效质疑,一个没有执法权的辅警凭什么开出罚单?

2,投诉态度恶劣,联合另外两名辅警不让我离开,对我造成威胁,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一个没有执法权的人随便穿上辅警的衣服就可以去街上威胁公民不准走?事后我打了他们的投诉电话,没得到合理的解决,老百姓就活该被他们随便拿捏吗?公平正义在哪里?希望县领导能为老百姓做主,谢谢



单位在2025年1月21号进行了回复,9天后回复,其实也是算慢的了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根据本县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常态长效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县公安局针对城区二三轮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加装伞蓬、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突出违法交通行为持续开展整治。在开展交通整治工作中,辅警在民警带领下开展工作,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于2024年12月29日9时44分,在某路逆向行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员现场拦获现场辅警及时将情况告知带队民警,带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车道以外道路上

逆向行驶的对驾驶员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

请广大市民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确保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为保护隐私,在这里就不公开说明具体是哪个省市县的单位,也不公开当事人刘某的名字,以及当时驾驶的车牌了。

发表这个事情只是想说明,民警带队出发工作,并不是要求民警时时刻刻与辅警站在一起才叫民警带队,只要是所在单位或者民警带队、安排,都是在公安机关后者民警的指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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