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号,我县某地发生一起火情。肇事者黎某、黎某某上坟祭祀用火引发坟墓周边茅草起火。经全力扑救,该火情已得到妥善处置。
近期我县持续无雨,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极高。又逢新春佳节,群众上坟祭祖、野外游玩、农事用火较多,请广大市民进山时要时刻注意森林防火,不要携带火源进山。如发现有森林火灾发生,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希望大家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在山林野外违规使用明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对在山林野外违规使用明火的人员,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引发森林火灾后果难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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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国家应急管理部
作者: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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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赵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