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剥削底层劳动者的工具,劳务工就是被剥削,被压榨、甚至被欺负的对象。也是用工单位规避法律责任一种丑陋的手段。更有网友调侃称、第三方劳务派遣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那么什么是劳务派遣呢?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通过劳务派遣的机构招用劳动者,然后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这种用工的形式叫劳务派遣。



比如说:某企业因用工需求需招聘工人100名,向劳务派遣公司招收这100名工人,派遣公司逐将这100名工人派到这个企业工作。那么这企业为什么不自己招,而向派遣公司招呢,原因大约有这几个。



第一个原因,为了逃避劳动法规定的这种责任和义务。因为劳务派遣的人员,他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不管出了什么事儿,他们就会说劳务派遣人员,跟他们的单位无关,出了事儿,他们就可以直截了当地推卸责任。



那第二个原因呢,一旦派遣人员出现了工伤或者说意外伤害,用工单位也不用负责了。那谁来负责呢?由劳务派遣公司来负责。



第三个原因,用工单位不用给工人买5险一金,不用提供住宿、伙食和交通补贴,不用给高温补贴和节假日补贴等一堆费用。

这就企业单位不愿意自己招工而是向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招工的原因。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给工人工资,从中抽取一定费用,作为她们推荐和管理费用,通常会抽成10一30%费用,同时还会给工人签订不平等条约,例如不给工人签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不用替工人购买5险一金,不用提供节假日加班费,交通补贴,甚至食宿都可以不提供,非要提供食宿的将会在工资里扣除,另外会要求工人签工时制,也就是说你上1天班算一天的工资,你不上班就不计工资,这样就没有节假日和加班费!



而工人上班工作和企业其他工人工作是一样的,甚至会更繁重,因为单位工人签的是正式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单位工人是不能随便加强工作强度的,而劳务工签的是劳务合同相当于临时工,不但不受劳动法保护,还会受到劳务公司剥削,甚至还会遭到随时解聘风险!

而工人工资虽然看起来比单位工人工资一样或多出那么一点点,其实算起来是差了三分一或一半都有,所以劳务工是真实受害者,也是制度的受害者。

也有人会说,我不找劳务工,找单位直招就不可以了吗,但是你能找到吗,单位为了规避法律制约才会和劳务公司狼狈为奸,他就是不想招正式工才想到这种损招,试想一下每个公司都是这种想法,你又去那里找到正式工呢,就是有这种工作,也会设置高门槛,例如:要大学学历,身体健康,年龄限制等。由于长时间找不到工作,为了生活只好去做这种,毫无人道的工作来维持生活。



这种劳务派遣就是现代版的黄世人,是二十一世纪的周扒皮。如果不废除,国家劳动法,就形同虚设。这种制度就是在明目张胆的剥削一线工人的血汗钱,更是用工单位逃避责任的一种手段,让底层劳动人民就很难获得这种公平、公正、合法的权利。



所以,尽快废除这种亳无人道劳务制度,是刻不容缓的,大家同意吗?你认为要不要取消劳务派遣,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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