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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的关键支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具有标杆示范、带动引领作用,要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探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路径模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战略规划所正高级工程师李新说,“美丽中国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一脉相承。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重点通过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要进一步先行先试,以更清洁优美的生态环境质量、更持续稳定的改善成效、更科学有力的治理措施,推动生态环境率先改善,率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根本好转。”
“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已初步建立,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第二个‘1’,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支撑。同时,按照条块结合的思路进行布局,也在同步开展分领域行动,出台系列行动方案,包括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目前,各分领域行动方案都在积极推进中。”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战略部工程师袁乃秀表示,“《实施意见》对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总体要求、建设重点、支持政策和组织实施,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一体推进重大战略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四个层级建设,各有侧重、梯次布局。在区域层面,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建设先行区,协同推进长江、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中国建设布局。”
《实施意见》提出,在省域层面,重点支持5个左右省份开展先行区建设。在城乡领域,重点支持50个左右城市、100个左右县开展先行区建设,率先形成一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标杆。
李新介绍,在省域层面,本着少而精、示范性与带动性强的原则,坚持一省域一特色,充分发挥省域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五个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在城市和乡村层面,有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和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的考虑,支持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推进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同时选择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李新认为,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地方意愿,鼓励地方主动创新、先行探路,要更加关注老百姓的需求,包括对大气、水土、噪声、生态保护以及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相关需求,要更加关注改革管理思路的转变,强调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
袁乃秀表示,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必答题。“要在资金支持、市场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应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实践经验,加强成果展示和宣传推广,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营造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