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持续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扎实有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能源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过去一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持续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扎实有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王志华介绍:“一年来,围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我们在深化制度改革见成效、服务经济回升向好有担当、严格准入监管守底线这三个方面下功夫。深化制度改革方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源头预防的基础性制度,排污许可是固定污染源监管的核心制度,环评是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也是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
新一年,生态环境部将抓好八项重点工作: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举措、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督察执法、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是源头预防基础性制度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锚定2025年、2035两个时间节点,就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对新时期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有重要意义。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要通过‘明底线、划边框’,推动形成有利于引导高质量发展的机制,打牢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王志华强调。
据他介绍,目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全国共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共44604个,形成“一单元一清单”,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此基础上,通过“建平台、树典型”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
一方面,完善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制定平台建设指南和接口规范,加强国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应用效能;另一方面,加强典型引领。推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加强典型案例引导。2024年以来,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综合决策”“严格环境准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8个应用方向,共征集实施应用案例223个。
规划环评方面,以“强审查、优管理、促低碳”为抓手,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一是严格审查。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优布局、调结构的源头预防作用,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二是优化服务。对涉及国家战略的产业园区、煤炭矿区、轨道交通等规划环评提前介入、主动帮扶,在坚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为重大项目有序落地提供支持。三是深化改革。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环评中,推动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加强对绿色发展方式的支撑引导;研究出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技术指南,提出产业园区减污降碳的具体路径,引导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同时,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量精准核算、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机制,持续释放对入园建设项目简化的政策红利。
排污许可制
是固定污染源监管的核心制度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主线,聚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进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
一方面,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制订分类管理名录,发布80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45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22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导各行业有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行业管理全覆盖,摸清家底,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坚实和可信的基础。将全国386.7万家排污单位纳入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7.1万张,排污登记349.6万家,管控水污染物排放口25万多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15万多个。
另一方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制修订水、大气、土壤等8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颁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法治基础。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地方依法将各环境管理要素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综合许可。
同时,推进核心制度建设。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联动。有序推动火电、钢铁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目前火电行业已实现2200多家企业统一报表填报,做到“一个企业、一个口径、一套数据”。此前,火电行业生态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共需企业填报472项指标,通过统一报表优化整合,仅保留361项指标,其中188项可直接通过排污许可平台自动带入、自动核算,或者通过下拉菜单字典式选取,大大减轻了企业和基层的填报负担。完善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管机制,累计已有38万家企业监测数据通过许可平台统一登录、统一填报、统一公开。
王志华强调:“下一步,我部将以落实《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为抓手,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提质增效,切实发挥好排污许可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
是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
2024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从城市、园区两个层面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在重点城市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努力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一方面,推动环评管理“放得活”。通过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为取消部分生产工艺简单、污染防治措施成熟、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环评积累经验。
另一方面,确保环评管理“管得住”。将“两高”等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对项目选址的指导,加强对环评改革试点行业的排污许可管理和执法监管。
王志华提供了一组数据:目前,承担环评改革试点任务的13个省份均已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地市试点14个、园区试点16个,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和智能化辅助审批试点4个。
在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方面,相关地方正在制定实施改革方案,对试点取消环评的行业逐一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引,明确环境准入要求;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化成果,为企业提供选址指导服务;推进项目加快落地投产,做好排污许可及执法监管衔接。
在优化环评分级审批方面,根据基层能力实际情况,各省份积极优化调整省级、市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将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评审批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上级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已有14个省份发布新版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其余省份正在加快履行程序。
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也在其中,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等。对此,王志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化环评改革为切入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落实,推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入衔接,修订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进一步减少项目环评审批数量,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
文丨本报记者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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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
责编 | 李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