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正值南方“小年”,厦门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女士。她手捧一面印着“公平正义解纠纷,案结事了化矛盾”字样的锦旗,郑重地交到案件承办法官手中。然而,就在不久前,张女士还曾因对调解过程不满而向法院投诉。

“剧情反转”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让我们一起走进案件背后的故事

案情回顾

物流纠纷引发诉讼

2023年,被告某家具公司委托原告某物流公司安排定制家具经海运出口美国。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因被告欠付集装箱海运费、滞期费、堆存费,加之被告因未收到款项无意将货物交付买方等因素,原告留置了货物。原告多次催款并征询被告意见后,将集装箱提离码头放至堆场仓库,并提前告知了收费标准,亦一直及时更新费用清单。然被告经多次催款仍不支付相关费用,原告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依原告财产保全申请,足额冻结了被告的银行存款,经调解未果,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各项费用逾200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终为二审驳回,维持原判。被告在全额支付了生效判决确定的款项后,通知原告向买方送货。此时,该批货物已在仓库存放超8个月,产生高额仓储费。原告为完成送货,垫付各项费用合计10万余美元,但被告拒绝支付。为此,原告再行提起本案诉讼。


被告某家具公司辩称,本案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与前案不同,在前案足额保全被告财产后,相当于取得了被告的担保,原告本应及时主动恢复合同履行,却未尽善良代理人的合理注意义务,继续留置货物产生费用,属于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的扩大损失,且两案各项费用已远超货物本身价值,故原告全部诉请均应驳回。

定分止争

虽遭投诉仍耐心化解

开庭前夕,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在法庭里“面对面”调解,引导各自换位思考,合理分摊损失。原告主张,被告因货款未收回而控货,并未及时指示其送货,其两案垫付费用已造成巨大资金压力和损失,故仅愿承担至多20%费用。被告则认为,原告留置行为致该批定制货物错过交付时机,买方已叧行购买替代品,其面临货款无法收回风险;如无法和解,其将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货物损失。为释放善意,被告愿意承担原告本案诉请费用的一半。


考虑双方实际履行情况和过错程度,法官建议原告做出更大让步。但张女士就此认为法官偏袒对方,便向法院投诉,并声称绝无继续退让余地,扬言要把官司打下去,就算二审、再审也“奉陪到底”。


为实质化解纠纷,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带来的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讼累,承办法官并未就此放弃,而是通过“背靠背”方式,更加耐心地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原告解释调解是为了双方共同利益,应避免意气用事,算好经济账,防止损失扩大;另一方面,也向被告说明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避免矛盾升级,与原告相向而行。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也于春节前如期收到了第一笔和解款项。

结局反转

锦旗背后的司法温度

调解成功后,张女士在送锦旗时,表达了感激之情:“法官的耐心和专业,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她感慨道,“一开始我对调解过程有误解,但经过法官的耐心分析与劝导,我明白了法官的良苦用心。两案先判后调,双方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不仅彻底解决了旷日持久的纠纷,还避免损失继续扩大,极大缓解了我们民营企业的经营压力,也解开了我的‘心结’。”这一幕,与之前的投诉形成了鲜明对比,也成为海事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传递为民司法温情的生动缩影。


年终岁末,鲜红的锦旗是给法官最好的“新年礼物”。从投诉到感激,这起案件“反转”的背后,折射出海事法官始终坚守的为民初心。他们用耐心和专业化解矛盾,用公正和温度赢得当事人信任,努力做到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解“法结”更解“心结”。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兹在兹。厦门海事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情同此心”的态度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文稿:游蔡墨

编辑:朱可为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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