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贺阳)临近春节假期,节假日期间部分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餐饮浪费等话题引发关注。
近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集中发布了聚焦年夜饭预订、春节市场价格行为等方面的通知及消费提示,要求餐饮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杜绝“时令价”等,不让套餐变“套路”。
1月26日,中国烹饪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饭店协会联合发布《2025年春节期间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倡议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合理确定餐食数量、分量,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同时倡议消费者理性消费、适量点餐、剩余打包。
倡议书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合理确定餐食数量、分量,明显标注餐食口味、分量、建议消费人数。在餐厅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等宣传提示,推行“光盘行动”,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在外卖平台页面和自建App、小程序如实展示餐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发布适量点餐提示。
倡议书还提及,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等餐品供消费者选择,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分餐夹、打包盒(袋),提升打包便利程度,使用可降解打包、外卖餐盒餐具,鼓励使用外卖食品安全封签。倡导自助餐提供者采取巡桌、点选等方式,及时调整菜品出餐量,引导消费者少量多次拿取食物。
早前,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就曾发布《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联合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要求,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提示强调,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因产地、规格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分别标示品名、价格,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小份菜”“半份菜”的,应当标明“小份菜”或“半份菜”的价格。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年夜饭销售过程中要规范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合理制定价格,不得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记者注意到,中国消费者协会也针对春节期间的餐饮消费发布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抵制餐饮浪费、过度包装以及“特供”“专供”“内供”等酒品,做到春节消费不踩坑。春节是欢聚团圆的日子,不应成为餐饮浪费的重灾区。所谓“年年有余”是指每年仓有余粮、库有余钱,不是为了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而营造“剩宴”。在佳节欢聚时刻,消费者要继续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做到理性消费、文明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