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在即,台商赖先生一早就买好了回乡过年的机票。但在登上回台湾的飞机前,他还有一件事必须要完成——向韶关中院、翁源法院的干警送锦旗表示感谢:“为了妥善化解我的纠纷,韶关法院工作人员做了很多工作,十分感谢。如今纠纷圆满解决了,我也能安心回台湾过年了。”


赖先生(右二)向韶关中院、翁源法院送锦旗。

土地情深

台商在兰乡古县种下近千亩观赏植物

年过七十的赖先生,大半辈子都在和土地打交道,一直从事种植、销售观赏植物的生意。

2000年左右,赖先生见观赏植物的销路越来越好,想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考虑到大陆土地、人力等资源更为丰富,于是把发展重心从台湾转至大陆。起初,他主要在广州进行种植,但发现有些植物因不适应广州炎热的天气而长势不好,期间又恰巧得知“兰花之乡”翁源正开展易地开发项目,当地国土部门(现为自然资源部门)对所承租的某村委会1000多亩土地对外招租,赖先生考察后相中了该片土地,于2003年和该部门签订为期30年的《租赁土地合同书》。而后,因机构改革等原因,该合同权利义务主体由原国土部门变更为翁源某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和赖先生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一亩一亩地把土地养肥,一株一株把苗子种下……多年间,赖先生悉心培育了成片的罗汉松等观赏植物。然而,疫情突至,赖先生的销售生意停滞,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发生了拖欠租金的情况。

2022年,投资公司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了某村委会,某村委会向赖先生追讨拖欠的租金,限其一个星期内付清。

赖先生和村委会干部沟通:

付租金没问题,但这数额不对,把账对清了我才能付。

账目是投资公司算出来的,和我们没关系。年底前你要把全部人员撤走,把地交出来,我们要把地租给张某某了。

合同还没到期,你们怎么能把地租给别人?

因为你拖欠租金,合同已经终止了,我们怎么不能把地租给别人?

和村委会协商不成,赖先生又多次联系投资公司等进行沟通,但均无果。

望着这片悉心经营20多年的土地,赖先生心头满是愁:“如果不能在这继续经营,短时间内又不能把全部植物卖出,那就要另找土地转种,转运费高、转栽存活率低,损失可能多达千万,这可怎么办……”


涉案林地。

争执不下

台商起诉至法院打起了官司

无奈之下,赖先生诉至翁源法院,要求判决翁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投资公司、村委会以及张某某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均无效,并要求该四方当事人赔偿其因停工停产造成的损失。

一审审理期间,翁源法院曾尝试调处该起纠纷,围绕解除赖先生和某村委会合同这一方向着手开展调解。某村委会表示愿意给赖先生一年时间继续经营,但赖先生考虑到所有植物在一年内还是无法全部售出,没有接受调解方案。调解不成,翁源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不如自己的预期,赖先生上诉至韶关中院。

韶关中院立案后,办案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该案案情复杂:“涉案土地租赁时间跨度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相关行政部门进行了机构改革,案涉多方当事人并涉及多份合同,部分合同曾两次发生权利义务转移但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村委会现在又对土地进行了转租,处理起来不容易……”

“既要保护村民切身利益,也要保障台商的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判决不利于实质解纷,还是再试试调解吧。”合议庭一致认为。

随后,韶关中院办案法官联合翁源法院的资深法官们组建调解工作组,查找该案一审期间未能成功调解的问题所在,研究调解路径及突破口。

而后,法官们开始四处奔走,多番和涉案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尽力解开当事人心结,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逐步推进调解。


法官(左一)组织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和赖先生(右一)开展调解。

府院联动

调处纠纷保村民权益解台商之愁

仅凭法院一家的力量,促成调解的难度大。

韶关两级法院积极联动政府部门,多次和某村委会所在地镇政府沟通,依托镇领导、驻村干部和村民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共同耐心地和村委会、村民及张某某沟通,告知赖先生仍享有涉案土地权利,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村委会、村民和张某某答疑解惑,认真听取记录他们的想法和意见,逐步消除了他们的对抗情绪。同时,法院积极联系翁源当地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及投资公司所属上级管理部门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召开调解工作会议,进一步理清纠纷脉络,商讨解决方案。

鉴于赖先生不希望解除合同、想要继续在涉案土地生产经营,并考虑到其租赁土地合同签订于2003年,租金于现在而言明显偏低,调解工作组人员提议赖先生参照当地同地段土地租金水平适当提高租金,赖先生表示理解并予同意。

最终,涉案各方共同厘清租金账目进行了结算支付,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村委会和赖先生就原租赁土地合同剩余的8年租期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赖先生按照和村委会商定的新价格承租900多亩土地继续经营,待赖先生和村委会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再由张某某承包租赁该土地。

纠纷圆满解决,大家都长舒了一口气。

剑拔弩张不再,各方握手言和,重新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合作关系,为翁源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两岸交流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这次我回台湾过年,心里很踏实很安心。我在大陆生活已经超过20多年了,两岸老百姓有着相同文化起源,思维习惯也相同,实应通力合作,在各个领域共同发光发亮。”回到台湾的家后,赖先生向韶关法院工作人员发来消息,桌上本暗淡的手机屏幕亮起。


赖先生和村委会干部握手言和。

文字:黄健婷 刘帼颖

编辑:刘青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石黎星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