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为民,是执行条线每一位干警的初心。无惧艰难,是执行工作无数个片段的缩影。
王某与窦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涧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承办人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调查。经过线上网络查控的初期摸排,却只查询到了其在许昌市登记的车辆。
经了解,被执行人窦某在本地没有亲属,也没有固定住所,一时间无法寻得被执行人的踪迹。而查询到的车辆,由于并未实际控制,亦无法实际处置该财产,“查人找物”的两条路均被“堵”住......
正在一筹莫展之时,案件在农历“小年”这一天迎来了转机。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窦某的车辆在禹州某地停放,不顾风雪,立即前往。
实际控制车辆后,“等”和“走”的选择又摆在了执行干警的面前。“等一等”案件说不定就能执行完毕,“现在走”可能就错过了推进案件进展的时机。
继续查!执行干警果断在禹州沿着所扣押车辆开始了现场调查,最终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家属,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36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以“不要等”的高标准要求自己,以“不能等”的紧迫感督促自己,涧西法院执行干警始终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确保执行有力度、执行有温度。(赵志刚 吴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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