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市委书记王炳森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邢鹏、部分市委常委结合工作实际交流认识体会,提出落实思路举措。市政协主席白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考察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催人奋进,深刻阐明了辽宁全面振兴的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一步标定了辽宁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和历史方位,进一步明确了辽宁振兴发展的时代使命和前进方向,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其中蕴含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在辽宁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扎实推进现代化建设、“十五五”谋篇布局和全面振兴再谱新篇的重要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辽宁全面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指明了前进方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意义十分重大。盘锦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昂扬斗志勇担当,奋力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以实干实绩实效回报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扛责在肩作贡献,锚定我市“六个走在前列”和“五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目标定位,奋发进取、攻坚克难,不为一时的挑战所吓倒、不因一时的困难而退缩,努力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不折不扣抓落实,严格对标对表、细化实化具体化,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拼抢争实谋发展,把难得的机遇转化为发展的优势、发展的胜势,坚决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战,圆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加快推动盘锦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新使命、新担当、新作为开创盘锦振兴发展的新局面。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要求,推进“3442”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和光学电子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冰雪经济,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夯实全面振兴的发展根基。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归根到底靠改革开放”的重要要求,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民营经济等领域改革,加快对内对外开放,为全面振兴注入强大的动力。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要求,推进“322”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兜牢民生底线,增强全面振兴的协调性平衡性。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以文铸魂,以文兴业,以文化人,更好地聚民心、暖人心、强信心,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推动全面振兴的激情和斗志。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正风肃纪反腐,为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重要要求,关心困难群众,做好市场保供稳价,促进节日消费,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上下要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迅速传达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精心组织培训,抓紧制定方案,分层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要做好宣传动员,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对辽宁的关怀厚爱,传达到基层、传递给全市人民。要研究落实措施,谋深思路举措、细化目标任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盘锦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要拿出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状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强化对重点企业包保,一刻也不放松地做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工作,全力以赴夺取首季“开门红”。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市直各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各民主党派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中(省)直驻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委常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监制丨李 磊

责编丨孙 超

编辑丨王忠超

来源丨盘锦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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