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在杭州召开。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22日上午,全省检察长会议在杭州召开。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回顾2024年全省检察工作,部署2025年主要任务。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聚焦党中央、最高检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定落实新起点上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责任。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高原则,必须以忠诚之志把牢方向、强化担当。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是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以感恩之心领会到位、续写新篇。
► 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是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必须以担当之姿锚定目标、稳中求进。
► 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是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必须以奋勇之志扛起使命、笃定前行。
会议强调,要聚焦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落实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使命责任。
► 要紧扣更高水平平安浙江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的基础职能,推动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加有力守牢金融安全底线,依法从严打击金融犯罪,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更加有力推进网络治理,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更加有力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打造“浙里花开”品牌。更加有力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健全检监配合制约机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更加有力促进矛盾化解、做实检察为民,纵深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加强司法救助等工作。
► 要紧扣“经济大省要挑大梁”,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委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高能级开放省等决策部署,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得更实,服务保障经济持续稳进向好。促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促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深化知识产权检察“4+4”模式,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营造优质高效的开放环境,深化涉外案件专业化办理,完善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促进营造绿色共享的发展环境,部署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专项行动,加强涉“三农”检察工作,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会议要求,要聚焦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坚定落实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责任。
►要紧盯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刑事检察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实质性问题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检察要着力推动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行政检察要认真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最高检行政检察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不断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力度、深度和精准度。
►要牢牢把握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着力加强对生效裁判的监督。深化运用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工作交流会商成果,用好抗诉这一法定监督方式,把抗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规范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办理。
►要聚焦“公益保护”,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找准公益诉讼履职的切入点,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严格落实“可诉性”要求,探索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机制,推动构建公益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格局。
►要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坚持高质效办案,严格把握追诉标准,细化办案程序。机动侦查既要“激活”,更要把握法定条件,注重侦办有典型性的案件。健全落实办案线索内部互移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办理直接侦查案件监检衔接机制。更好发挥检察技术支撑办案作用。
►要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作用,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深入推进行刑双向衔接,规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监督。
会议强调,要聚焦制约高质效办案的难点堵点,坚定落实以数字检察赋能检察改革纵深发展的使命责任。
►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促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在赋能高质效办案上再突破,开展更具全局性、深层次价值的类案监督。在协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上再突破,以“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建设为关键抓手,强化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制约。在强化数字检察能力上再突破,加强全省检察网络和数据安全顶层设计,深化检察基础数据和能力中心建设,探索依据大数据、大模型等新技术的检察人工智能应用。
►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地落实,进一步做实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推进检察官惩戒工作实质性开展,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要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进全省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我省纵横一体、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检察“大管理”格局,强化各管理主体共同参与,贯通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持续健全业务管理机制,数字赋能科学管理。
会议要求,要聚焦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定落实强基固本、打造浙江检察人才高地的使命责任。
►要强化政治统领,更加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要强化人才建设,更加注重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鲜明树立新时代检察官职业形象,强化检校合作共育法治人才,持续加强检察宣传文化工作,更好凝聚力量、推动工作。
►要强化大抓基层,更加重视支持基层、抓好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为基层赋能,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深化检察理论研究。
►要强化从严治检,更加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一体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推动全省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主持会议并作会议小结。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忠志、解放军杭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受邀参加会议。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政治部副主任、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正、副职,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专委以上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各市、县(市、区)检察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本地分会场视频方式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