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1月23日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兰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兰宏利用担任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思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兰宏(资料图)

2024年5月14日消息,兰宏被查;2024年11月3日消息,兰宏被“双开”。

经查,兰宏理想信念崩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毫无组织原则,为实现曲线谋利的目的,营私舞弊提拔任用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兰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兰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防城港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上思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兰宏,男,1974年2月生,汉族,籍贯广西都安,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他曾任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21年6月,当地发布任前公示,兰宏拟任县(市、区)党委书记。公示期过后,他任上思县委书记。

2022年12月,当地再发任前公示,上思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兰宏,拟晋升二级巡视员。公示期过后,他晋升二级巡视员,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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