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
客货运输交织,安全风险加大
蜀黍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们
一定要绑紧安全这根弦
遵守交通规则
切勿超限超载行驶
动图来源于网络
厦门交警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
持续开展大货车
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现将部分超载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货运驾驶人
引以为戒
案例一
1月15日下午,思明交警大队在白鹭洲路禾祥西路路口查获货车闽E71***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限重4290kg,实测总重37340kg,超载高达770%。
案例二
1月13日上午,思明交警大队在环岛干道塔埔路查获轻型厢式货车闽D3V***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限重4495kg,实测总重6320kg,超载41%。
目前,交警已依法对上述违法车辆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依法扣留车辆,后将根据“一超四罚”原则抄送车辆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理。
自2024年1月1日起《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通行治理做出更明确的规定,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必须建立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装载、计量、放行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不得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等,为治超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2024年
我市交通执法部门
也公布了依据该条例处罚的
首家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案件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22日上午,市交通局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联合湖里交警大队象屿中队民警在港中路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辆4轴货车。
经过磅检测,该4轴货车及运载的两个集装箱车货总重为55.3吨,已超限19.3吨,超限率达到53.61%,且经查实该车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之后,该车驾驶员黎某因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
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公示信息,确定该货运车辆装货的物流有限公司是我市向社会公布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之一。执法人员随即对这家企业开展立案调查。
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该公司工作人员调取场装操作记录并核查车辆信息后承认,4月22日上午黎某驾驶的4轴货运车辆装载2个集装箱,在装载时有通过吊机为集装箱磅重,两个集装箱磅重共约21吨,车货总重约为36吨,与实际车辆过磅重量差距较大。
5月8日,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这家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延伸了解
2016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了,“一超四罚”工作要求。
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并抄告车辆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车辆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实施行政处罚:
第一罚
——运输车辆
对1年内存在3次超限超载行为的道路运输车辆,吊销该车辆《道路运输证》;
第二罚
——驾驶人员
对1年内存在3次超限超载行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责令停止道路经营性运输行为;
第三罚
——货运企业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超过总数的10%,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四罚
——源头
对货运场所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
厦门交警提醒
广大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要严格遵法守规
做到合法装载、合法运输
切实守护合法安全运输底线
共同营造安全、规范、公平、有序的
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厦门重磅发布!十项硬核举措!
期待!福建今年将开建一条高铁!
来源\市交通执法支队、厦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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