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近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
《意见》明确,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意见》从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等5个方面部署了幸福河湖建设的任务,提出到2030年,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把江河湖泊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是国家“江河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介绍,近年来,水利部与各地各有关部门一道,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越来越多的河湖水流活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国家层面,2022年以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遴选62条(个)河湖,实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流域层面,长江、黄河、淮河等7大流域均通过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部署推进流域内幸福河湖建设;地方层面,全国31个省份通过省级总河长令等方式部署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朱程清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地方结合实际,根据《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制定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利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积极支持幸福河湖建设。同时,加大力度探索和创新投融资机制,特别是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此外,水利部将加快完善幸福河湖相关建设、评价技术标准,鼓励各省编制省级幸福河湖评价地方标准,依据技术标准开展幸福河湖评估工作。着力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完善幸福河湖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探索建立河湖保护者受益、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反哺河湖管护机制,持续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