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医保基金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4年,检察机关共起诉医保骗保犯罪4700余人。办案中发现,该类犯罪手段多样、花样翻新,严重侵害医保基金安全,需综合施策、深化治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全完善,医保覆盖面和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相关监管风险点随之增加。个别医疗机构招揽、利诱群众通过虚假诊疗、虚假住院、虚增耗材等方式骗取医保资金。
据悉,涉案医院往往以代付住院押金、免伙食费、车接车送及现金返还等方式利诱参保人员住院,再以“小病大治”“无病假治”等手段虚构诊疗项目,骗取医保资金。此类案件往往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
如,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某、康某某等27人诈骗、帮助毁灭证据等案中,某职工疗养院、慈善医院院长王某某、副院长康某某等发动职工,招揽有医保的群众并诱导住院,通过虚假住院、伪造病历、虚开治疗项目等手段虚报住院人次和费用,骗取医保资金4000余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不法分子专门收集他人医保卡购药或诱导参保人员多开药品贩卖牟利,形成“收卡—购药—收药—卖药”的非法套利链条。2024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地均办理“回流药”类骗保案件。检察办案发现,医保支付比例较高的老年群体、从事医疗护理服务的人员易被“药贩”拉拢发展成为“药农”,甚至“久病成药贩”。
如,检察机关办理的朱某甲等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10余名不法分子指使、教唆该市享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到社区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违规、超量配药,不法分子低价收购后,将其分销给外省市“药商”,通过药店、微信群等再次倒卖,涉案金额137万余元。部分案件中,一些医药从业人员和社会人员相互勾连,共同侵占医保基金。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由第三人、公共卫生负担及境外就医情形下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检察机关办案发现,个别参保人员虚构、捏造或刻意隐瞒患病原因并就医,骗取医保基金报销,甚至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检察机关提醒: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决不能成为少数不法分子的“唐僧肉”。广大群众在依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思想警惕,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发现欺诈骗保情况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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