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1月23日最新消息,湖北高法原副院长周佳念被开除公职。



周佳念,湖北天门人,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在的情况是通报出来了,开除,不少事情也就清楚了。

通报中对他的定性是无视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表述虽然不同,可能并不是问题不够严重而是他没有身份,所以也就是开除公职了。

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他这个做法一定会影响法律的公正,他就是要这么干,目的就是伸手。

如果他不能影响公正的话也就不会有人给他送了。

一个本应代表公平正义的裁判者却成了枉法者,这才是最严重的。

本来正常审理的案子,他一插手就变了,他是得了好处,但也影响了公正。

这是最要不得的。

法律人有句名言:一百次犯罪都抵不过一次枉法,说是就是这个道理了。

做为法官,他不可能不了解法律。

只能说他太了解法律了,都开始钻起了空子。

意志薄弱,生活腐化,这个薄弱到底有多薄弱,是比普通人更薄弱吗,显然不是的,他就是故意伸手的。

生活腐化,这个描述用得很形象,到底是啥样也就只能脑补了。

可能别人出现这样的事问题还不大,但他是最终的裁判者,这个样子就很那个了。

但凡是打官司的,就是有事情要进行公平裁断,他这个枉法的会做出啥结论也就可想而知了。

做这个工作,有公心是必须的。

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这个就更不应该,群众是去要公平正义去了,但他却以伸手为标准这也真的是没谁了。



有人说执法者犯法要罪加一等,这个呢论罪处罚就好。

将手中的司法裁判权异化为谋私利的工具,组织上给权力是让给群众办事的,不是让他谋私利的。

为他人获取从轻处理,申请财产保全方面谋利,看来他是够贪婪的,手伸得也足够长。

他是被划过线的,但他当成了耳旁风。如果他收手知止的话,那以前的也就真的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了。

但人在江湖的他已经身不由己了。

结果是开除公职,其实,他都那么大的年纪了,开不开除也并不重要,但他是要被移送司法 机关的,也就是说,大墙里这一圈他是免不了的了。

春节快到了,往年收到的是奖金福利 ,今年是一纸两规决定,这个年是一定要在里面过了。

成长历练二十年,干工作几十年,大墙里再十几二十年,这就是他人生的全部。

就算是能出来,也已经是风烛残年。

一句没收违法所得,他也就会真的一无所有,有人可能会说,不是还有工资吗,他以前挥霍的正是他的工资。

这也正是教育意义之所在了。

没谁想成为别人的反面教材,更没人想毁掉美好的生活,但他就是这样做了。

查从来都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警示后来者,别伸手,伸手就是那个样子。



别人的晚年是儿孙绕膝,他的晚年是大墙铁窗,那是何等的悲凉。

怪谁呢?

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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