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卓谦 刘国彬□陈丽娜

责编|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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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雷山县历史悠久,全县共有350多座苗寨,68个国家传统村落,2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3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国家级15项,是全国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多、国家传统村落密度最大的县之一。

近年来,雷山县人民法院坚持提升“非遗”保护法治化水平,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性探索,为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住民族“根”与“魂”贡献司法力量。

雷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能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文化信息资源,也是历史的见证。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用司法手段保护、传承、发展好非遗文化,人民法院不能缺位。”

成立“非遗”司法保护团队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

雷山县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于2019年12月27日在西江镇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内正式挂牌成立,是贵州省首批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法庭之一。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价值逐渐凸显,针对“非遗”的侵权行为频发。于是,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成立“非遗”司法保护团队,法庭将传统村落保护案件、“非遗”保护案件纳入环境司法保护范畴,建立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行政“四合一”生态环境审判机制。

2022年,雷山法院受理了“非遗”传承人王增世诉某购物平台和平台店铺商家文某的肖像权侵权案件。

王增世是雷山县望丰乡公统村的苗族医师,是家族第八代苗医药传人,享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传承人”荣誉称号,是雷山县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苗医药的代言人。他利用苗医药秘方行医逾30年,诊治技术和治疗效果得到广大患者的认可,作为知名骨伤苗医专家享誉海内外。

王增世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发现江西某“祖传秘方土方生发液”的店铺中销售一款生发育发产品,在商品详情页面上大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配有自己接受采访以及进行诊疗技术传授等图片,图片上还标注了“自家医药、传承百年”“祖传防脱生发养发”等字样。于是,2022年9月,王增世诉至法院,要求购物平台和店铺商家文某立即停止侵害其肖像权的行为、登载致歉信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案件受理后,雷山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力争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提升审判质效。同时,基于该案的警示性、紧迫性,为避免损害后果及不良影响继续扩大,促进电商依法诚实守信经营,法院在开庭审理前,于2022年10月20日依法及时发出全国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发出后,被告文某当即对涉侵权产品予以下架,删除相关侵权产品的链接。最终在法院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王增世将主张赔偿金额从10万元降至1万元,在被告支付后,更是表示认可被告认错态度,体谅被告经营不易,返还5000元,另外5000元捐赠村委会,用于“非遗”保护。有感于此,被告向原告赠送锦旗,之后,原、被告均向法院送来锦旗,诞生了“一案三锦旗”的佳话。

近年来,雷山法院高度重视非遗司法保护工作,出台《关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法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筑牢打击破坏“非遗”及“非遗传承”犯罪的屏障。

2023年3月,雷山法院在“千年银匠村”麻料村设立“非遗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与法官工作站点面结合延伸服务触角、织密保护网络,将“非遗”司法保护向更大深度、更广维度拓展,惠及更多传承人、更多人民群众。同月,又对外发布全国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蓝皮书》,进一步总结“非遗”司法保护经验。

2024年6月7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夕,多家媒体对雷山法院非遗保护、多元解纷工作经验进行了报道。

拓展“非遗”保护渠道 凝聚合力提升全民保护意识

雷山法院一方面重视并加强对各类涉“非遗”案件情况的综合调研,善于从办理各类案件形成的大量数据中找到引发问题的原因和规律,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非遗”司法领域的各种新情况,推动“非遗”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对涉“非遗”保护与利用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典型指导案例,加强以案释法,促进提升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雷山法院积极开展“非遗”司法保护法律宣传,与“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共同走进村寨、社区、学校,广泛宣传与“非遗”相关的法律知识。

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的干警曾驱车百余公里,到“百鸟衣”“古瓢舞”之乡达地乡也蒙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干警走村入户,向人民群众宣传该院“非遗”司法保护工作,对雷山法院相关工作进行介绍,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当地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认识和法律意识,促进“百鸟衣”“古瓢舞”以及“苗族织锦技艺”“雷山苗绣”“苗族银饰锻制技艺”等一系列国家级“非遗”项目获得更好的传承和保护。

为了更好地形成“非遗”保护协作合力,雷山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共同探讨拓宽“非遗”保护渠道、丰富“非遗”保护措施、提高“非遗”保护效果的方式方法,一体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推进“非遗”司法保护同频发力、同向发力、协同推进。

除此之外,雷山法院还为县域内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夯实法治保障,让“非遗”产品更好走向市场,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效益相互转化,拓宽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路径。

创新诉前调解模式 将“非遗”文化融入基层治理

“嘎百福”是苗族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吸取古歌、盘歌、酒歌、情歌、故事、寓言等文化养分的基础上,综合说唱、音乐、表演等艺术而创造的民间曲艺形式,通过民间艺人叙事言情表演,晓喻人们遵循事理,调解民间纠纷。2021年,“嘎百福”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3年2月,雷山法院在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挂牌成立“嘎百福调解室”,并聘请 10名有威望、善苗歌、精调解的当地寨佬、乡贤、歌师等担任“嘎百福”调解员,将“嘎百福”融入诉前调解,探索出“非遗共传、嘎歌共唱、纠纷巧解”的矛盾纠纷调解特色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成效。

2023年上半年,雷山法院受理了一起涉企业、街道社区及不同村小组间,涉及合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内的综合性案件。

某公司系政府引资援黔项目,向县某街道办流转某茶园,并投入500万元用于修建完善基础设施。2023年春,茶叶迎来采摘期,茶园所在村2名村民以茶园部分土地是其承包地为由,将100余只羊赶至茶园放养,致使大量茶树被羊啃食、踩踏。由于企业在与街道办、村委签订合同时,均约定后者要“协调当地村民不干扰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但是街道办、村委阻止不力,致茶园受损严重,于是该公司向法院提交诉状,诉状载明将茶园所在村村委、2名放羊啃茶村民以及某街道办事处列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茶园损失294万元,判令2名村民停止到茶园放羊的行为。

该起纠纷涉及民生、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新旧纠纷交叉,案情较为复杂。为了更好更快地解决纠纷,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雷山法院在认真研判案情后,运用“嘎百福”调解工作法开展诉前调解,力促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调处人员充分发挥“双语法官”“乡音法官”优势,主动“唱好一首劝和歌”“讲好一个老故事”,将法理转化为“嘎百福”歌里的事理、情理,以歌载理,借助苗乡传统故事、寨邻和谐故事及祖辈古训,奉劝要以大局为重,解开心结、摒弃成见。在调处人员的努力下,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为了进一步发挥“嘎百福”调解室的作用,并将数字红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雷山法院将“嘎百福”调解室嫁接到县综治中心,选派干警长驻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联合县司法局、人社局、医保局、妇联等单位定期对全县矛盾隐患进行综合研判、提前预警,理顺诉调对接链条,建立“嘎百福”e平台,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各传统村落法官工作站、各司法服务企业示范点张贴网上立案引导图、责任法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随时反映诉求。

自将“嘎百福”融入诉前调解以来,雷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对诉前调解的知晓度、认可度、信任度、满意度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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