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
对近期酒醉驾违法案例
进行曝光
案例一是酒,还是“病”?醉上加“罪”!
2024年11月21日16时许
庆云交警在辖区
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
一辆白色面包车行迹可疑
拦停车辆后
民警对驾驶人魏某某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魏某某拒不配合、反应激烈
躺在地上咬着舌头
声称自己有癫痫
企图逃避检测
眼看“装病”无果
魏某某竟恢复了正常
趁着民警不注意
拔腿就跑
最终魏某某被执勤民警控制
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139mg/100ml
经抽血检测
结果结果为97.6mg/100ml
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魏某某在面对检查时拒不配合
逃避、阻碍公安机关
依法检查的行为
适用于醉驾从重情节
魏某某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款4000元的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第十条,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酒驾不是儿戏
不要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认为自己喝酒后还能保持清醒
案例二醉驾逆行,连撞两车!
2024年12月13日晚22时14分许
直属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
在陵城区汽车站路口附近
一辆逆行轿车与两辆轿车
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三辆车皆受损严重,其中一辆出租车两个安全气囊已经打开,前后保险杠都损坏严重,另外两车前保险杠受损严重,汽车零部件散落一地,出租车驾驶人已送医救治。
▲监控显示,驾驶员庞某驶过车站路口后向西行驶,毫无减速意识,直接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撞向了另外两车。
现场路边,民警找到了肇事车辆驾驶人庞某,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后经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庞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9.2mg/100ml,符合醉驾标准。
经询问得知,庞某事发前在距离事故发生地500米左右的一家饭店与四位朋友吃饭,期间喝了一两多白酒和两瓶啤酒,感觉自己没有喝多,不会出事,也不会被查到,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边镇家里,本想在事发地路口右转弯,结果因为酒精影响,意识不清,径直驶入了对向车道,酿成了事故。
驾驶人庞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依法对庞某闯红灯、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庞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还面临吊销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做进一步审理,庞某将面临的是罚款和拘役的处罚。
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
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切莫心存侥幸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查
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酒后驾车危险
请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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