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程靓)1月2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启动会。会上,相关政府部门介绍了《条例》立法背景、组织架构和近期工作安排。据悉,《条例》将重点围绕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老人"及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产业、扶持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北京市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佟立志介绍,当前,养老服务仍然存在养老相关主体责任边界不够清晰、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供给不足、安全监管存在短板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其中,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是本市养老服务领域的刚性需求,是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焦点和难点。立法过程中,应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需求调研,集中资源和力量,重点从完善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体系、做好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切实守住养老民生底线。
同时,佟立志表示,要完善制度供给,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健康发展释放红利。老年人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等工作结合紧密,相关社会需求也较为强烈。目前,各部门、各系统出台的相关政策、标准,仍存在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立法过程中,应打通养老服务与医保、康复等相关领域的政策通道,融合、重构并形成协同统一、导向一致的制度环境,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1月中旬至1月下旬为筹备阶段, 2月至6月下旬将集中开展起草工作,主要就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供给、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条例(草案稿)》,开展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修改《条例(草案稿)》,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形成法规议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