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南通市召开《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于2024年11月2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今年的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南通市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对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推动和保障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南通市民政局局长陈剑锋介绍,《条例》共十章五十五条,梳理提炼了近年来南通市养老服务政策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突破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瓶颈,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对策举措。
《条例》明晰了养老服务的各方责任,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性地位,明确老年人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应当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要求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少于六百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
《条例》提出将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纳入乡村全面振兴战略规划,健全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明确了南通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体系、目标和定位,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安全优质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从事家政、物业等服务的市场主体发挥自身贴近居民生活的优势,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条例》也明确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委托经营等方式,运营和管理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并对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提出了总体要求。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赵京平介绍,南通是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十三五”以来,南通先后探索出了“设施配建六同步”“社区嵌入式养老”“农村一助一”“城市独居关爱探访”“敬老院公建民营”“长期护理保险”等成功经验做法。
南通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成效明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328处,配置养老床位近9.2万张。建成各类养老机构313家,总床位5.75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80%。全市标准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率达100%。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
《条例》将多年来南通市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科学提炼,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南通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和制度。《条例》的出台能够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全面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提供法治保障。
下一步,南通市将不断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养老服务扶持保障,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让通城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江苏广电南通中心站/徐静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