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辛苦了一年的打工人们带着思念、期盼奔赴许久未回的家。春运路上,如何更好地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今天,记者联系成都法院的法官带来春运法律小贴士,一起来看看吧!
1.没有赶上火车可以改签吗?可以退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规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今年12306做出了部分调整,开车后当日也可改签车票。但是春运期间车票紧张,建议大家提前做好出行准备,尽早出门哦。
2.乘坐飞机、火车时必须按座位乘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霸座行为不仅涉嫌侵害他人对于座位的使用权,如果扰乱公共秩序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影响铁路运输安全、扰乱铁路运输秩序的行为将会被纳入信用记录,一段时间内禁止乘坐火车、飞机等运输工具。
3.交通工具延误,冲动之下有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年回家心情比较迫切,一旦交通发生延误等,情绪上容易冲动,但要切记冷静处理,不可影响驾驶员驾驶、强行打开航班应急出口逃生门等,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触犯刑法,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在交通工具上物品被盗,承运人要承担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春运期间客运人流较多,建议出行或返乡途中避免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物品毁损灭失的,如果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运人已经尽到了巡视、提醒等义务时,财物被盗通常不承担责任,如果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5.免票乘客发生交通事故,承运人要承担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该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文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