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徐某一早冒着严寒,送来写有“检察监督暖人心,为民解困显担当”的锦旗向二道区检察院致谢。

2024年10月,徐某因犯罪被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监督执行地为其户籍所在地舒兰市司法局,但徐某长期在长春市二道区工作,在舒兰市接受社区矫正未找到与其专业技能相匹配的就业工作岗位。为继续获得家庭生活来源,徐某向长春市二道区司法局提出执行地变更申请,但因材料不符合规定被驳回。

二道区检察院收到徐某的求助,到二道区司法局查阅相关资料并召开座谈会,认为本着有利于当事人接受矫正、更好融入社会的原则,徐某更适合在二道区接受社区矫正,并积极与舒兰市司法局沟通,指导徐某按照规定将申请变更执行地的材料准备齐全。目前,徐某已迁居至长春市二道区司法局东盛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恢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二道区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更新司法理念,主动探索新思路,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的改造和融入社会。徐某深受感动,他表示将不辜负党和政府的期望,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