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潇 王志鹏
“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我创业终于有了启动资金,现在生活越来越有盼头!”不久前,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湖北籍农民工小席(化名)发来的微信。这条信息让检察官想起了此前办理的一起农民工欠薪案件。
2023年3月,来自湖北、陕西等地的20名农民工在山海关区某建设工地务工,同年11月工作结束。这期间,劳务公司仅支付了少部分工资,经农民工多次催要,仍拖欠工资54万余元。无奈之下,20名农民工选出4名代表于2024年7月来到山海关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审查完农民工代表提交的支持起诉申请书后,依托山海关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等单位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联合工作站,承办检察官立即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调取了施工合同等证据材料。
“劳务公司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在于建设公司未能及时拨付工程款,而劳务公司负责人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意识不强,也是该案症结之一。”一番调查之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存在和解的可能性,“支持起诉不是初衷,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应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建设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并向农民工代表释法说理,劝导其保持理性、合法维权。
经过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的共同努力,建设公司加快了审批进度,日前将工程款拨付给了劳务公司。收到钱后,劳务公司第一时间将拖欠的工资款全额支付给了农民工代表,该案顺利办结。
据了解,自2024年4月民事支持起诉联合工作站建立以来,山海关区检察院与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帮助14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60万余元,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工资支付,不仅事关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也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不能止于‘支持’了事,要关注诉讼权益的有效实现。”山海关区检察院检察长程莉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