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观要闻

经济观察网讯 1月21日,网民建议加快推动各医院检查结果互通互认,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回应。

来自河南许昌的网民“医院检查同步”说:农民工“面朝黄土背朝天”挣钱不容易,去城镇医院检查看病,治疗一段时间无法痊愈,就要转到县级医院或者市级医院,可是拿着检查结果到上级医院后,上级医院质疑检查结果,又要重新检查一遍,一套流程下来要花不少钱。甚至同级医院的检查结果,换个医院又会重新检查。能否把所有医院的检查结果同步,让老百姓不至于在检查上浪费钱,生病了也可以放宽心早治疗。

来自宁夏银川的网民“小智来也”说:之前在某一三甲医院看病拍摄了B超检查单,在当地另一家三甲医院就诊时医生不认可前几天的B超结果,非要安排在其医院重做检查,非常不合理,希望加快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相关工作推进进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

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不影响诊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一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健全政策措施体系,积极推进检查检验水平趋同和结果互认工作。各省份也积极探索,出台政策措施对互认工作作出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于2024年11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从加强制度设计、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深入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其中,对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能力水平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加快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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