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方车顶亮闪“警灯”
后方车辆却一脸懵
因为眼前的不是特种车辆
而是一台私家车!
察觉到不对劲的热心市民
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近日,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装有“警灯”的私家车穿梭在泰兴街头,可能存在异常。
接到举报后,交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很快将违法嫌疑人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不久前,陈某出于好玩和显摆的心理,在网上购买了红蓝爆闪的“警灯”安装在自己车上,以在行车时更加“拉风”。
交警对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非法安装的标志灯具予以强制拆除、收缴,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 方 提 醒
警报器、标志灯具等
是专供特种车辆安装和使用的设施
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才允许按规定安装
私家车私自安装使用属于
违❗法❗行❗为❗
法 律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开车上路不能任性
遵规守法才是正道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文章来源:平安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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