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王志华今天在该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据王志华介绍,全国共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共44604个,形成“一单元一清单”。生态环境部将在分区管控体系建立的此基础上,通过“建平台、树典型”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同时推进信息化数智化建设,将该制度应用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评估中。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锚定2025、2035两个时间节点,作出系统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纳入“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重要任务。
生态环境部制定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细化落实,黑龙江、吉林等14个省份的省级党委政府出台配套措施。
20多个省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对公众开放了查询分析功能。其中,浙江省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连通集成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12个应用和300余万条数据,开发上线“浙里环评”数字化场景应用,截至目前,累计登录和点击量分别突破37万和57万人次,完成环境准入研判项目14万余个,实现便企利民。
王志华表示,他们将推动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加强科学研究,健全以技术指南总纲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标准为补充的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指导地方将相关衔接要求纳入动态更新成果中,让分区管控方案“更好用”。
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与海洋、地下水等要素管理衔接,强化与环评、排污许可联动,完善源头预防体系,形成制度合力。推动分区管控成果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健全源头预防体系、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督察执法问题线索筛查等8大领域持续发挥作用,从源头上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绿色标尺,推动各方面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爱用”。
王志华还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地方开展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跟踪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及时完善相关举措,补齐短板。采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手段,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情形,加强监管执法,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抓手,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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