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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于今天(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有关情况。
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具体有哪些内容?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如何保障该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落地实施,让群众真正受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司长刘魁表示:要牢牢把握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就医感受的总目标,改革预交金管理,主要包括门诊预交金和住院预交金两个方面。
一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且要限时清退患者以前缴纳的门诊预交金。但是为了避免“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我们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对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因为他们有比较频繁的就诊服务需求,所以这部分人群可以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对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类似住院一次就诊需多次缴费的复杂情形,我们规定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以预收费用。
二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降低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型个人的自付平均水平。医疗机构要根据住院患者的同病种前三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的额度,并且要求要公示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的额度,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住院患者预交金改革:假设某医院经测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某病种过去三年平均住院费用是9000块钱的话,医保报销后个人平均自付的费用是3000元,那么这家医院向这类病种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收取的住院预交金就不得超过3000元。
为了保障这项制度加快落地,近期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安排。同时,我们还会制定和发布技术指引,来指导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我们落实制度不走样。二是完善医保预付金的管理。我们会协同医保部门提升医保资金清算和结算的效率,以保障医疗机构资金运转的基本需求。三是持续提升患者支付便利性。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来加快费用的结算,确保把这项改革好事办好,让群众更加满意。
看看新闻记者: 毛睿 董宝忠
编辑: 常颖
责编: 丁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