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公安分局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依法处理两名违法人员朱某某(男,58岁,市中区人)、葛某(男,36岁,山亭区人),对现场的烟花爆竹予以查扣。
1月13日,孟庄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朱某某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83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家房间内伺机销售,对周边环境存有安全隐患。
1月15日,振兴路派出所民警巡查时,发现葛某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6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市中区一文具店内,对周边环境存有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朱某某、葛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市中公安分局将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和元宵节。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需要专业的仓库储存,不能存放家中或商铺中,如大量存放对周边安全构成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春节来临,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