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据天眼查公开消息显示,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一项行政处罚。
据了解,对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期5万吨高纯晶砖压滤机厂房项目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无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问题。被予以行政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鉴于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1条”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白施工的处罚”,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拟对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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