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张照片的两个老人,既不是乞丐,也不是贫苦农民,而是解放前的一对地主夫妇。
他们手持竹棍和木棍做的拐杖,浑身衣服不见干净,穿着很普通的布鞋,就连门口都比较破烂,这与许多人想象的穿金戴银、顿顿吃肉、院子里还有大狼狗的地主剥削者的形象,似乎相距甚远。



然而,这恰恰正是民国最常见的地主形象。事实上,民国无数地主之中,除了少数拥有几千上万亩的大地主之外,大多数中小地主们不但不可能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顿顿吃肉,其实连顿顿吃面都很难做到。有些地主除了将大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之外,自己也要种地。
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当时地主虽然拥有不少土地,但是,当时的亩产实在是太低了。
以麦子为例,一亩地收100多斤麦子是司空见惯的,甚至只有几十斤也比比皆是。
如此低的产量,纵然拥有上百亩地,也做不到顿顿吃肉,地主农闲时吃稀饭是很常见的现象。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民国时期的地主就都是好人,事实上,为了尽可能地获得财富,这些地主收取的地租比例极其离谱。
比如广东的水田,地主定的地租普遍在59%以上。而战乱从未停歇的四川,地租甚至高达60%多。
有些水源较好的土地,地租甚至敢收到90%,这也意味着,农民辛苦一年,大部分收获的粮食都交给地主了。
所以,民国时期的农民才是真的苦,绝大多数时刻他们都挣扎在死亡线上,稍稍遭遇天灾人祸,卖儿鬻女,甚至全家死绝的情况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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