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满的婚姻蓝图里,夫妻双方应是携手同行的伴侣,彼此扶持,共同挑起家庭责任的重担。近期律所接到这样的咨询:当事人自身目前没有固定收入丧失劳动能力,丈夫却拒绝给付生活费,声称工资是个人收入,应该属于个人所有,因此,现在面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状态。面对此类困境,该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巧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1法律规定

(一)家庭财产的处置规则

通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前述咨询中,一方的工资,尽管是个人工作劳动所得,由于这段工作时间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其工资收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

在家庭生活的日常运 转中,夫妻双方基于婚姻关系的平等地位,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然而,要是一方单方面拒绝给另一方生活费,导致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经济困境,无法满足自身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诸如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医疗费用等,此时另一方完全有权利知晓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

(二) 夫妻间的扶养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当一方有扶养需求,而另一方却消极懈怠,不履行这一义务时,有需求的一方依法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且这一责任不因夫妻分居或感情破裂而转移,只要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有扶养需求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即便双方因矛盾而分居两地,在经济层面上的相互扶持也不应被忽视。例如,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而另一方却以感情不和为由拒绝给予经济支持,这显然违背了法律所规定的夫妻扶养责任。

同时,在感情破裂但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阶段,同样不能免除这一扶养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配偶身份权的主要内容之一,从法律上来说,扶养义务的诞生,是为了依法保障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经济上、精神上和生活上,能够共同出力来维系婚姻关系稳定,生活和谐的重要义务保障。

司法实践中,需要扶养的情形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情况。

对方确实有能力扶养,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以及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确定具体的扶养费数额。



02解决办法

(一)沟通协商

当夫妻双方因抚养费问题产生矛盾时,最优选择往往是先尝试沟通。在交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因情绪失控而进一步陷入毫无意义的争吵循环。双方都可以尝试以平和的心态去寻找存在矛盾的源头:是对抚养费的标准认知存在差异,还是经济状况出现了变化导致支付困难,抑或是夫妻之间存在其他尚未解决的潜在危机。

在沟通时,双方尽量清晰、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说清楚自己的需求与感受。比如说经济困难的一方可以详细说明自己在日常生活、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支出情况,列明家庭开支的用途,让对方了解到家庭生活运转的重要性;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则可以阐述自己目前面临的经济压力、收入变动等实际原因。通过这样坦诚的交流,双方能够坐下来共同商讨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当双方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时,就更有可能达成共识,解决抚养费问题,找到一个既能满足被抚养方生活需求,又在支付方经济能力范围内的平衡点,从而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调解介入

倘若夫妻之间的直接沟通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协商的方式无法解决问题,这时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具备调解职能的组织求助。这些组织长期处理各类家庭纠纷,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共识,避免因直接的情绪化沟通带来矛盾进一步激化,从而使家庭矛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在申请调解时,寻求帮助的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详细说明自己的需求,包括对方拒绝支付生活费的起始时间、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以及家庭的经济情况等关键信息。调解人员会根据这些信息,分别与夫妻双方进行沟通,深入了解,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三)法律诉讼

若调解最终未能达成预期目标,就需要当事人果断地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生活费。在起诉前,务必准备好一系列关键证据。比如说结婚证,还有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据(对方的收入证明,家庭的财产清单等)。此外,自己日常生活支出的凭证,像购物发票、水电费账单、医疗费用单据等,这些都能直观地反映出家庭的生活开销情况。

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判决。倘若法院最终判决对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对方拒不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相应措施,强制其支付生活费,保障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03维权注意要点

(一)注重证据留存

在整个维权的漫长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各类证据的收集与留存。无论是与对方沟通时产生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还是能够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的凭证,或是日常生活支出的各项收费凭证、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都可能在后续的调解或诉讼环节中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保障人身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维权过程中,当事人发现对方存在暴力倾向,或者有其他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危险行为,务必第一时间向警方求助,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将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自身免受伤害。

【畅森律师告诉你】

婚姻关系中,夫妻应当是同舟共济,相互扶持的共同体。遭遇问题并不可怕,在面对困难时,夫妻更应展现出彼此的信任与理解,以理性和智慧化解矛盾,争取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倘若万一矛盾激化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确实无法解决问题,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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