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早上6点30分,禹州法院开展2025年第4次“莲城利剑”集中执行行动。“出发!”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局干警在寒风凛冽的清晨,开始了一天的集中行动。


在王某申请执行海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在长葛市区一家宾馆入住的线索,执行个干警立即赶赴长葛,决定将海某拘传。到达所在宾馆后,工作人员向前台出示证件,核实过房间登记信息后,顺利将被执行人带回禹州法院。下午3点30分,被执行人海某迫于拘留压力将未履行的剩余9000元转账至申请人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集中执行行动从早上6点30分持续到晚上8点,禹州法院共出动警车4辆,干警15人,奔赴23个执行现场,拘传到院9人,达成和解2件,执行完毕1件,司法拘留6人。

春节临近,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生大局,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放心年,连日来,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多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加强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坚决维护民生权益。

下一步,禹州法院将始终贯彻依法执行、善意执行、有效执行理念,立足执行工作职能,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郑重提醒

各被执行人要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杜绝侥幸心理,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会给自身带来诸多不良后果,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出行、消费、信贷等许多方面受到限制,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来源/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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